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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fb/2024-0000221 公开目录 县级办理制度与总体情况
发布机构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标  题 关于沂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含吸收采纳情况)

一、代表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

沂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全县人大代表们带着初心使命,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积极建言献策,提出高质量、高水平建议107件(闭会期间3件)。内容涵盖了产业经济、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改善民生、文化旅游、社会治理、道路交通等方面。在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支持下,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积极领办、承办、督办,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代表建议全部办理完成,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代表建议吸收采纳情况

所提建议被采纳,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85件,占79.44%;

所提建议被采纳,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工作计划拟解决的22件,占20.56%。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理责任层层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县政府对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专人负责,及时将107件代表建议进行分类汇总,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办理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建立领导责任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运转有序、高效快捷的办理格局,确保建议办理“事事有人管、件件能推进”。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求各承办单位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对接,了解真实意图、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进展,不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做到答复意见内容实、依据实、措施实。对代表不满意的重新办理,提高办理质量,确保代表满意率达到100%。同时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建立联合办理机制,由各承办单位牵头,联合协办单位沟通协商,汇总意见,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三)定期督办检查,确保办理成效。督促检查是保证人大代表建议得到认真办理和有效落实的重要手段。县政府始终坚持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督查重点工作,坚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在关键处“抓牢”,在重点处“抓紧”,将督办检查贯穿于建议办理工作全过程,确保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完成。

总体来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24年建议办理工作成效有了新的提升,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个别单位建议办理的方式方法有待创新、少数综合性建议的承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的协调有待加强、部分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结束后未及时联系代表签署征询意见表。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以更加务实的精神和创新的手段,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落实”,推动政府效能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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