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shzwsy/2022-0000066 | 公开目录 | 公卫措施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双堠镇卫生院 | 发布日期 | 2022-09-28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双堠镇卫生院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 ||
|
沂南县双堠镇卫生院 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一、目的 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卫生院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医疗卫生应急工作,明确卫生院各岗位在应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指导和规范防控行为、实现医务人员和患者零感染,保证卫生院和患者安全。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第八版)》、《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防控和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各级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要求等。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院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时的应急处置。 四、遵循原则 预防为主、人物同防、依法防控、科学应对、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高卫海 副组长:薛俊吉、齐秀霞、陈为政 成 员: 王春强、曹丽娜、王树贤 徐善磊、高富超、孙玉妹 职 责: 1、在县委、县政府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卫生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制定卫生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预案、工作计划、管理制度,根据疫情和上级工作要求,决定启动、变更及终止应急响应,并对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及考评。 3、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受领任务,确保政令畅通。 4、决定是否提请上级部门予以医疗技术、装备物资等支持以及本院向外转诊转院患者的请求。 5、指挥调度本院医学技术力量和资源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督查指导,按规定和时限上报卫生院诊疗和防控信息。 6、预案启动间期,负责组织预案的修订、培训、督导和演练工作;预案启动期间,负责医疗救治的管理工作。 7、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薛俊吉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并做好工作总结。 (二)应急转运组 组 长:高卫海 副组长:陈为政 成 员:刘元才、刘鑫元 职 责: 按照卫生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制定的应急方案、规范及措施开展新冠肺炎疑似/确诊患者应急转运工作;向院应急办及医务科及时报告患者转运情况,依规向预防保健科报告疫情;落实病员的健康宣教和心理疏导;做好应急转运的日常管理。 (三)缓冲病房管理组 组 长:高卫海 副组长:薛俊吉 成 员:王春强、曹丽娜 职 责: 负责需住院治疗的非疑似新冠肺炎感染患者新冠检测结果出来前的管理。 (四)医疗救治专家组。 组 长:高卫海 副组长:薛俊吉 成 员:王春强、曹丽娜、李贵阳、孙玉妹 职 责: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对准备提出咨询建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必要时请上级专家会诊指导。 (五)发热门诊管理组。 组 长:高卫海 副组长:薛俊吉 成 员:王春强、曹丽娜 职 责: 负责对预检分诊台和发热门诊的日常管理;负责发热门诊所有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管等;落实卫生院感染防控制度。 (六)核酸标本采样组。 组 长:高卫海 副组长:齐秀霞 成 员:曹丽娜、孙玉妹、刘元才、高富超 职 责: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规范开展新冠肺炎核酸采样、登记、保存和转运交接工作;负责核酸标本采样组的技术培训及防控落实工作。 (七)疫情监测报告组。 组 长:高卫海 副组长:齐秀霞 成 员:刘元才、刘鑫元、刘雨航 职 责: 负责收集卫生院疫情信息监测及趋向分析,及时将统计的疫情信息进行整理,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疫情报告规定时限及时向县CDC报告,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负责指导和落实发热患者病原学检查、标本采集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八)卫生院感染防控组。 组 长:高卫海 副组长:薛俊吉 成 员:王春强、曹丽娜、高富超、刘雨航 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理时对卫生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并及时反馈,做好院感相关指标控制工作;负责应急人员的感染防护培训工作,指导医务人员正确做好个人防护,维护医务人员队伍的身体健康,并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理时,负责督促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消毒技术规范及医用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提供消毒方法和个人防护技术方案;负责对发热哨点、核酸采集点等高风险医务人员的感染防护培训及指导工作,负责对防控重点科室提供科学的院感防控技术指导,并督促其落实;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宣传通讯组。 组 长:高卫海 副组长:齐秀霞 成 员:刘元才、高富超、孙玉妹、孔瑶 职 责: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理工作影像视频采集、新闻稿件撰写以及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协助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后勤保障组。 组 长:高卫海 副组长:齐秀霞 成 员:刘元才、徐善磊、王树贤 职 责: 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保障机制,确保应急阶段药品、设备的供应、维护工作;疫情处理时,按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组织调集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医疗救护人员及患者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购买、归还临时调用的物资、设备;财务部门做好预算,及时上报应急处理物资需求及落实情况报表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理药品、器械、设备、车辆、饮食起居等物资财务相关管理工作。 (十一)人员调配组。 组 长:高卫海 成 员:薛俊吉、齐秀霞、陈为政 职 责: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人员调配工作;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统筹各岗位人力资源配置。 六、应急准备 (一)强化责任意识。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做好防大疫、防长疫、防猛疫的思想准备,不得有任何侥幸、麻痹、松懈的思想,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各项措施。 1、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检筛查管理制度》、《缓冲病房管理制度》等要求,务必做好核实新冠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能分诊或进入病区,诊治门急诊发热预检处、分诊台、门急诊各诊室及各病区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严格遵循新冠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原则。 2、加强发热门诊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发热患者安全、科学、合理分诊,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行必要的工作流程的再造,门诊部、卫生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日常监督及管理,医务科、护理部协助管理。发热门诊24小时全天候开放,配置检验、药房及CT室。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医师需严格遵守纪律,坚持在岗,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分诊。 3、积极落实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制度,务必做好核实新冠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为48小时内报告方可进入病区。持续强化病区封闭探视制度及应急观察室使用制度,落实持“陪护证”陪护,封闭病区通道,设立分诊台,安排科内人员值班负责进入病区患者及陪护核酸结果、“安康码”、“陪护证”的审核,“14+7”隔离证明、流行病学史调查、个人防护设置、体温检测及其登记工作,严禁探视;对发现有流行病学史及发热、干咳、肺炎影像学特征患者,及时上报医务科,并申请转运患者及陪护至应急观察室,同时要求患者及陪护人员严禁离开病区。 4、严格实行《外出请假报备管理制度》和《医务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上报制度》,所有医务人员务必如实每日填报“医务人员健康状况报告单”,若人员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症状,应迅速上报和疫情报告员,严禁瞒报漏报;如没有工作需要和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外出,确需外出者请务必规范外出审批报备程序,并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随时掌握缺勤人员的行动和身体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5、本院医务人员进入发热门诊、应急感染病区等工作岗位前需进行新冠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方可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并落实周复检制。 6、按照《新冠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应急预案》要求,加强疫苗接种救治力量和设备配备,做好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现场救治,对于需要后续急救处置的,积极安排救护车转诊至急诊医学科进一步治疗,切实保障接种者生命安全。 7、及时做好患者诊治工作,经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胸部CT等排查后,疑似患者立即上报并转送至定点医院救治。 8、应急演练开展。 医务科加强组织协调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及省市县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及院内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定期举办应急演练,同时联合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指导、督促各临床、医技科室自行进行科内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全院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 9、肺炎日报制度。 医务人员发生肺炎影像学特征或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症状者,立即行核酸检测,同时停岗自行居家隔离,每日上报身体健康状况;病人及陪护人员在住院期间出现发热以及呼吸道症状或有肺炎影像学特征时,科室及时行核酸检测,并申请会诊,根据会诊结果及核酸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10、第三方服务人员管理。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第三方服务人员定期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及考核。落实第三方服务人员每月接受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业务对接部门每日对员工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测,新入职人员须持48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 (三)加强院内感染管理。 1、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院内感染的控制措施的落实和监督,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意识和能力。全院各部门、各病区严格执行通风、消毒制度,降低院内感染发生的可能。 2、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正确进行手卫生;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 》(国卫办医函〔2020〕75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 98号)等文件精神,卫生院向医务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施,包括防护服、防护眼罩、防护口罩等。医院感染管理科按防护级别标准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求,科学合理指导医用防护用品的使用,杜绝浪费。 3、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按时对辖区内卫生室、个体诊所、公共厕所等高风险区域进行环境核酸检测采样。 4、配备喷雾器等消毒设备,要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场所的空气消毒。 七、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1、任何医务人员都有及时上报可疑疫情信息的权利和医务。发现新冠病毒感染的可疑病人后,立即报科室责任人和医院应急办公室。 2、应急办公室对上报的信息应立即组织对应的专家组予以核实和确认,并根据核实和确认后的结果采取取消预警或进一步上报分管院长。 3、防疫科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疑似、确诊病例2小时内上报县疾控中心,经县疾控中心审核后及时落实网报。 4、由上级部门协调指挥的疫情处置,按文件要求执行。 (二)应急处置措施 1、病人在住院期间出现发热以及呼吸道症状时,科室先进行会诊,如果能明确排除新冠肺炎疫情,科室对症处理,不能排除的将病人带至住院病区核酸采集点进行核酸采集,病情不允许外出采集的实施单间床边采集。 2、科室发现住院患者、陪护者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后,科主任在核查后立即上报应急办,由医务科及时上报分管院长和院长,在上报的同时,病区立即将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立即转移到科室应急观察病房,并在做好防护的条件下立即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床边核酸采样。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所有人员原则上不出病区,待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如果检测结果阴性,进一步评估病人病情,必须住院治疗的患者,予以应急观察床隔离治疗。 非必须住院患者,报县疾控中心,按要求集中隔离观察,待隔离期结束后再次评估疾病的住院指征。如隔离期内,需要紧急手术,需提请医务科组织院内急会诊,按防护要求实施手术。 如果检测结果阳性,立即严格封闭病区,报应急办、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县疾控中心。病人重新采集标本复查,按要求转运定点医院救治,严格追溯病人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并核酸检查。整个处理措施和流程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调度。 3、发热门诊如发现有流行病学史的发热患者,经专家会诊后,送定点医院救治,做好有关记录,上报防疫科,依规报告。 4、严格按国家卫健委传染病防控要求,做好人员、空气及物品消毒,做好患者污染物的消毒处理,注意环境卫生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对病死的尸体,按生物安全要求做好取样检则,并严格做好终末消毒,尸体火化。 5、疫情扩大时,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请求支援。 (三)总结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理结束后,应急办负责组织评估本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危害、药物和疫苗使用情况、病人救治情况、措施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完善应急处理方案,评估报告上报县卫健委。 (四)其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给予补助和抚悔恤。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及技术准备 1、医务科负责医疗救治队伍的组建,护理部负责新冠核酸采集队伍的组建,对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及演练,医院感染管理科协助,使其掌握诊断标准、鉴别诊断、治疗原则、消毒、隔离、防护措施和技术要求,总结提高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并按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安排,有计划进入工作状态,保障各项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过组织线上线下培训、现场督查指导、提供核酸检测等方式,提升卫生院新冠肺炎早期识别、救治和转诊能力。 (二)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办建立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医疗物资保障机制,定期查看预防疫情突发事件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和调度,确保“应收尽收” 、“应治尽治”,保证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处置,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行政后勤部门协助。 (三)通信与信息 新冠疫情防控组织机构人员及相关行政后勤科室要确保通讯畅通,应急办负责联系电话号码的更新。 (四)宣传教育与舆论引导 通过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加强全院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畅通沟通渠道,严禁制造或散播谣言。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运用好群众路线法宝,科学引导联防联控。 (五)标识 宣传科落实发热门诊、缓冲病房、应急观察室、缓冲病房、路线图及相关绿色通道标识制作及粘贴工作,并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及时更换,保证标识醒目,方便医务人员和来院人员准确识别。 (六)路线准备。 1、血标本转运路线图:原则上送标本不能走医务人员通道,同时杜绝与其他人员的接触。 2、住院病区内采集的核酸标本转运路线:病区发现有发热病人、或(次)密接触者,在病区内采集的核酸标本必须走专用楼梯下至一楼化验室。 3. 发热病人转运路线图: (1)住院病区的发热病人如需下楼采集核酸或者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原则上走专用楼梯下至一楼核酸采集点或者转运至发热门诊。 (2)门、急诊病人在诊疗时发现发热,原则上走专用通道到发热门诊就诊。 (八)落实救护转运 应急转运组人员负责协调安排专用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转运工作, 安排固定人员负责发热患者转运,加强转运人员院感知识培训及相关感染防控配置;应急转运组负责救护车的消毒工作以及转运工作人员防护措施的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 (九)应急药物储备 根据卫健委拟定药物储备的品种和数量,药剂科负责进行储备。 (十)安全保障 保卫科为相关应急响应区提供安全保障。安全生产办公室、保卫科等部门注意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用氧等管理,保持各病区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强化化学危险品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注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落实及时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落实专人24小时死看死守。 (十一)纪律和制度保障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应急工作情况的督查,内容包括预检分诊、医疗救治、院感防控、疫情报告、药械保障、培训及演练等。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在现场解决,对落实不力的科室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对触犯法律、法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院办负责院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督查,落实问责制度。应急办、医务科、护理部、预防保健科协助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九、附则 本预案由应急办负责解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修订。 双堠镇卫生院 2022年2月15日 |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