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xjzkgwsy/2022-0000045 | 公开目录 | 公卫措施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辛集镇库沟卫生院 | 发布日期 | 2022-09-27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辛集镇库沟卫生院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 ||
|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一、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属地化管理,接种单位应明确服务辖区。 二、实施预防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如实记录告知情况,由受种方和接种方共同签字确认。 三、实施预防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预防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询问的内容。当对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有怀疑时,应建议其到医院进行检查后,决定是否预防接种。 四、预防接种操作前,要进行“三查七对”,无误后予以预防接种。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七对: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五、实施预防接种,应严格按照各种疫苗的接种年(月)龄、间隔时间、接种途径、接种部位、接种剂量等规范操作。 六、预防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和信息系统中详细记录接种信息,记录要真实、完整、清晰、规范。 七、预防接种后,受种者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