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xjzkgwsy/2022-0000044 | 公开目录 | 公卫措施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辛集镇库沟卫生院 | 发布日期 | 2022-09-27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辛集镇库沟卫生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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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镇库沟卫生院传染病报告 管理制度 一、辛集镇库沟卫生院为辛集库沟辖区责任报告主体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需进行网络直报的病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 除法定传染病以外的需进行网络直报的病种:恙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肝吸虫病、尖锐湿疣、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及不明原因疾病。(按丙类管理) 三、报告时限: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四、对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漏报。 传染病报告列入科室综合目标责任制管理,漏报一例一票否决,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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