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升本院应对天然气在使用中,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能力,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一旦发生危险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的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医院燃气使用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规定。
三、处置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明确有关人员相应职责,有效地处置突发燃气事件。
2、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安排各相关人员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与合作,保证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3、长效管理,落实责任。以保障燃气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落实燃气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四、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
1、应急领导小组
总 指 挥:邵明善 院长
成 员: 于 斌 副院长
杨金星 副院长
刘金龙 总务科主任
2、总指挥职责: 负责制订、完善和实施突发燃气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和协调医院范围内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医院突发燃气事故应急信息的通报;及时了解、掌握全院范围内突发燃气事故情况;组织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支援。
3、成员职责: 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具体负责事故应急工作,燃气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对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系统抢险救援工作。 负责燃气突发事件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负责协助燃气专业应急救援队进入现场处置事件;遵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协助组织群众疏散,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同时保证救援车辆顺利通行。负责组织实施在燃气突发事件中引发电力系统事故的抢险救援。为抢险救援及其指挥系统提供用电保障。根据燃气泄漏事故大小和扩散范围,组织相应范围内电力系统的停电及事后恢复工作。负责组织处置一般燃气突发事件;协助处置较大以上燃气突发事件和燃气突发事件处置过程的保障和善后工作;必要时组织群众疏散,特殊情况下组织群众进入紧急避难场所,避免次生灾害事件发生。
五、预测预警
1、主管部门预防措施:总务科检查、督促、指导全院燃气设施安全和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燃气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应急物处置质储备;加强对医院燃气管道监控和危险源排查,对可能引发安全隐患事故要及时上报,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2、预防及措施:(1)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院办备案。预案内容包括:医院燃气设施及管道;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突发安全事故应对措施;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抢险救援队伍。 (2)定期检查燃气应急救援抢险工具、抢险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和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设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落实巡查、巡管道、入户检查制度。
六、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1)、燃气突发安全事故时,任何个人有义务使用电话或其它方式向总务科报警。当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时,应详细询问发生事故的地点、事故类型、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2)、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报告内容:首次报告: (1)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时,应报告: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地点、损坏设备的类型和数量、燃气的影响情况、已经或正在采取的抢修措施。(2)发生燃气泄漏、燃烧、爆炸时,应报告:重大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伤亡情况的简要经过、已经或正在采取的抢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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