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tjwsy/2023-0000010 | 公开目录 | 公卫措施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铜井卫生院 | 发布日期 | 2026-02-1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铜井镇卫生院公卫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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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铜井镇卫生院应急预案汇编 《沂南县铜井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沂南县铜井镇卫生院突发救护事件及医疗风险应急预案》 《沂南县铜井镇卫生院突发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沂南县铜井镇卫生院节假日及夜间应急预案》 《沂南县铜井镇卫生院安全保卫及突发恐怖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沂南县铜井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突发性传染病,规范我院突发性传染病的报告、诊治和控制等应急处理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具体应急预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院长负总责: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和医疗急救小组,协调配备兼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人员。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成员: 组 长:冯宗礼 副组长:张元沂尹纪伟高辉起 成 员:刘 伟 高 杨 冯 杰 郭仁波 范常安 韩承永曹淑森张本云刘淑君吴金华 2、技术专家组小组: 急救组长:高辉起 医疗组:冯杰赵国秀付启蕾 医技组:赵艳玲戴鑫尹卫锋 二、应急队伍建设 1、组织:抽调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疗专家和从事检验、影像、后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院委会成员组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应急医疗小组。 2、培训:适时安排应急小组人员进行创伤急救技支、检伤分类、心肺复苏、组织指挥等基本技能培训;并要求各科加强专业技能及协调配合训练。 3、应急物资配备:从个人防护、救援装备、医技检验及综合急救等四个方面筹备,以保障各种应急之需。 三、应急原则 1、认真进行教育以提高防护意识:请专家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的发病原因、诊断标准、治疗原则进行专题讲座及重点科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强化培训,使医务人员熟练掌握防治知识和技能,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2、准备防护用品预防用药:筹备和购买防护用品及预防药品。 3、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按要求成立发热门诊,对传染病病人,重点可疑病人,上报疫情。建立隔离区,对病区进行分区,配备必要的设备。 4、对病区医务人员实行隔离管理和重点保护。 5、医务人员参加传染病治疗期间,严禁离开隔离区,同时,为他们在病区内提供必需生活用品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6、严格污物和垃圾处理:病区楼内污物通道与医疗通道严格区分,各病区的污物和垃圾直接与病区从专门通道送到固定地点,能焚烧的立即焚烧;要重复使用和不能焚烧处理应进行消毒浸泡处理直接通过专门通道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理。加大污水处理的消毒剂量。 7、加强消毒管理:对全院医疗工作地点和病区,每天喷雾器进行空气消毒,感染管理科负责督促检查,工作人员接触每病人后都要洗手并更换手套。对隔璃病区内的污染物品要进行严密消毒。 8、保护易感受人群:为全院人员发放预防用药。对重点科室及隔离病区的工作人员除发放预防用药外,还要配发隔离衣、防护口罩、防护眼镜等防护物品。 四、各部门科室工作职责: 1、应急指挥小组职责:负责应急事件处置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负责启动应急机制后的统一协调工作。 2、院办公室职责: (1)协助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医院应急办公室组成部门职责界定。 (3)保证医院总值班工作制度落实。 3、医院总值班职责: 负责处理医院非办公时间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接受、传达上级行政部门关于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通知, 负责启动绿色通道。 4、医务科职责: (1)负责组织救灾、反恐、中毒、各类传染病和放射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全院范围内应急事件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组织对报告的应急事件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 (3)负责组织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队伍,调配各专业医疗人员。 (4)定期对医疗队成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队伍整体应急处置能力。 (5)根据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和上级指示选派医疗队,负责院内应急人员调配、管理。 (6)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紧急事件处理提供决策依据 (7)负责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应急队队员联络,并保持畅通。 5、护理部职责: (1)负责组织应急事件医疗救治中护理人员的调配。 (2)负责护理人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培训、消毒隔离技术及护理 安全工作。 (3)配合医务部组织的应急队伍演练,加强医护配合。 6、医院感染管理科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 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物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7、人事科职责: (1)派出人员的统计及分类管理。 (2)调配院内人力资源。 (3)任何人不得拒绝参加应急救治工作。 8、药库职责: (1)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疗用及消毒用药品的采购储备供应; (2)参与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 (3)参与药物安全性监测方案的制定; (4)提供其他药学技术服务。 9、设备科职责: (1)设备科保证重点部门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2)随抢救进程及时提供所需设备。 (3)随时进行抢救设备的现场维修。 10、信息宣传科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保证运行正常、信息准确。 11、病案室职责:负责收集相关疾病的病例资料,整理、审核。 12、保卫科职责: (1)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划定隔离区时,保卫科及时提供人员,并设立专人进行保安,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救治区域。 (2)遇有突发灾害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时,保卫部门必须及时对通讯等公共设施、医疗设备采取保护措施。 (3)与公安部门保持联系,实施对嫌疑人的监控。 五、应急响应: 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畅通,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时刻处于预备状态,加强快速反应能力,强化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反应迅速,处置及时、正确。要求做到: 1、开设24小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值班电话。 2、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 3、准备救治所需的设备、药品、器械、车辆和床位。 4、组织协调医疗急救小组快速现场应急救治受伤人员。 5、突发事件处置完成后,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成员会议讨论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我院应急处理方案。 6、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病历归档由院病案室完成。 7、每周对网络进行杀毒处理,保证网络的通畅;每季度进行一次突发事件的演练,随时检测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医疗救治及自我保护能力,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六、应急工作流程: 急诊科→医院总值班人员→医院总值班领导→启动应急预案→部门联动→ 救治处置→评估总结。 沂南县铜井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1.为了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本预案是镇政府组织、协调、指挥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整体计划和程序规范,是指导全镇各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依据。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威海市环翠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依据以上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需要紧急医疗救援的以下灾害性事件: 1.火灾、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 2.暴力或恐怖事件; 3.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厂房、矿山、压力容器等)事件; 4.各种建筑物倒塌和各类滑坡事件; 5.核泄漏和核污染事件; 6.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7.各种重大交通事故; 8.食物和化学物品等原因引起的群体性中毒事件或职业性中毒事件; 9.生物制品或化学物品或物理辐射物质泄漏,可能造成或已造成人身伤害、饮用水污染或持久性环境污染的事件; 10.甲类传染病的发生或各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11.突发和严重的医院内感染; 12.其他对公众生命或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各种突发的相关事件; (四)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⑴ 一次事件伤亡 100 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事件。 ⑵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 ⑴一次事件伤亡 50 人以上、 99 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 5 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⑵ 跨省辖市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⑶ 启动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二级以上或专项应急预案二级以上的事件。 ⑷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 ⑴一次事件伤亡 30 人以上、 49 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 3 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⑵ 跨镇(市)、区的有严重的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⑶ 启动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三级以上或专项应急预案三级以上的事件。 ⑷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4.一般事件(Ⅳ) ⑴ 一次事件伤亡 10 人以上、 29 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 1 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⑵区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5.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二、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 (一)医疗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 1.指挥部组成 镇政府设立镇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政府办主任和镇卫生院负责人镇发改办任担任副总指挥。镇财政、公安、交通、民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红十字会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铜井镇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铜井镇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成员 指挥长:铜井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铜井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铜井镇卫生院院长 铜井镇经贸办主任 成 员:铜井镇财政所长 铜井镇派出所所长 铜井镇交通站长 铜井镇民政主任 铜井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站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卫生院,院长兼办公室主任。 2.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镇卫生院:组织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及各项急救措施的实施,并根据需要,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提供技术指导。 镇财政所:负责安排镇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械储备资金和必要的工作经费,配合有关部门制订和落实医疗卫生救援保障政策。 镇派出所:负责维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现场秩序,保证医疗救援指挥、救护、运送药品、器械和物资车辆的优先通行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镇交通站:负责优先安排运送医疗卫生救援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和物资,保证医疗卫生救援指挥、救护、送血、专用物资运输车辆的优先通行。 镇民政办: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特殊困难伤病员进行救助。 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负责协调解决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受伤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工伤保险人员的医疗卫生急救费用。 镇红十字会:组织群众开展医疗自救和互救知识培训活动,提高群众医疗自救、互救水平;接受有关境内外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二)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在镇卫生院内设立应急办作为指挥部日常管理机构,承担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⑴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命令和决策; ⑵组织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应急处置具体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⑶ 组织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有关技术方案、工作制度和措施,开展培训和预案演练; ⑷负责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三)专家组及职责 镇卫生院负责组建镇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同学科的医疗卫生专家组成。专家组的主要职责: ⑴负责对医疗卫生救援技术方案和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⑵ 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咨询、培训,承担医疗卫生救援综合评估任务; ⑶承担医疗卫生救援日常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⑴紧急救援中心 镇卫生院急救站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求助信息的收集并提供咨询服务,医院各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伤病员的院前急救和传染病人的转运工作。 ⑵ 医疗机构 院前急救网络各成员学位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院内抢救、治疗工作。伤病员需要向上级医院转诊的,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进行。医疗机构每天向指挥部报告病情发展和救治进展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镇级医疗机构必须组建1 支由各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医疗卫生救援小分队,节假日期间小分队处于备勤状态。 ⑶专业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医院临床检验科、供血库、消毒供应室等根据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要求,做好医疗卫生救援的物资、血液和技术力量储备等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化学中毒、核辐射事故应急救治专业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化学事故及应急救治工作。 三、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响应和终止 (一)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1.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一般事件的应急响应 镇卫生院接到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报告后,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经批准启动镇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实施现场急救、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镇卫生院将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向镇人民政府和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定期报告,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2.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的应急响应 镇卫生院接到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报告后,立即报告镇应急委或镇人民政府,启动镇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报请区政府启动区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迅速组织现场急救、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 3.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应急响应 按照国家和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预案》中关于“医疗卫生救援分级应急响应”的规定,对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在积极开展紧急救援的同时,按规定上报,并在省政府或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下,开展救援工作。 铜井镇卫生院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指挥部应在事发现场设置临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和专线电话,并公布专线电话号码,实行24小时现场指挥。主要或分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1.现场抢救 ⑴参加医疗卫生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向救援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其统一指挥,与其他医疗救护队(组)相互配合,划分抢救区域,对伤员进行分检、医疗救护和转运。 ⑵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识(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⑶救护队现场抢救的主要措施是止血、包扎、固定和正确搬运,准备转至适宜的医院,并根据现场伤员情况设手术、急救处置室(部)。 ⑷救护人员要将救治伤员的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在袋内。 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⑴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⑵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⑶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舱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⑷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⑸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3.接诊医院的救治 ⑴接诊医院应立即开通“绿色通病员进行早期处理,对有生命危险的伤道”,对医院资源进行调整,尽最大可能满足抢救的需要,对接收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理;同时要有专人做好救治伤病员的统计汇总工作,包括伤病员的数量、病情以及医院能承受的最大抢救能力,及时上报,便于统一安排抢救工作。 ⑵超出接诊医院救治能力的伤病员,接诊医院要写好病历,在重特大突发事件协调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及时将其转往就近或指定的医院,并妥善安排转运途中的医疗监护。 4.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卫生院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5.信息报告和发布 医疗急救中心(站)和其他医疗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在1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原因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提出预防及控制该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建议。镇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与镇应急办新闻中心共同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发布工作。 6.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同级人民政府或同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卫生行政部门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是我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信息系统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二)急救机构 完善我镇急救网络建设。 (三)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专业科室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依托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科室。 (四)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镇卫生院组建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人员不少于10 人,并根据需要建立医疗卫生救援专业救治队伍。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医疗卫生救援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须报经镇人民政府同意。 (五)物资储备 镇卫生院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械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镇财政所组织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运,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医药储备物资的动用,按国家发改委《国家医药储备应急预案》执行,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六)医疗卫生救援经费 镇财政所负责安排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作。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各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应向医疗急救中心(站)或相关医疗机构支付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中发生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各级财政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或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对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各类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人身、医疗、健康等保险的伤亡人员,做好理赔工作。 (七)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交通、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附则 (一)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结束后,镇卫生院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述、现场救治处理概况、患者(伤者)救治康复情况、医疗救援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等,评估报告上报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二)奖励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三)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抚恤和补助 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医疗卫生救援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 (五)补偿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结束后,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铜井镇卫生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制定本预案。 (三)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四)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五)工作原则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一)镇应急指挥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应按事故级别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镇辖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组成,指挥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 镇农业服务中心要结合本镇实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以及管理工作。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监测系统 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设立举报电话,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二)预警系统 1.加强日常监管 卫生、工商、农业、公安、检疫、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2.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镇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3821102 当值班人员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向镇分管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镇分管领导应及时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三)报告制度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镇政府办公室或镇农业服务中心报告。 2.报告范围 ⑴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⑵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镇政府向区政府报告 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或农业服务中心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党政主官、分管领导报告,党政主官和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和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并做好上报时间及上报接收人情况的记录。 4.责任报告单位 ⑴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⑵食品检验机构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村、(发现)单位; 5.责任报告人 ⑴镇村干部职工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⑵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⑶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6.报告时限要求 镇人民政府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0.5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5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7.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8.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9.总结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Ⅰ级由国家应急指挥部实施; Ⅱ级由省应急指挥部实施; Ⅲ级由市应急指挥部实施; Ⅳ级由镇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实施。 (二)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镇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三)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根据应急响应的等级确定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安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镇农业服务中心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二)医疗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三)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四)技术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或者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五)物资保障 镇人民政府应当尽可能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 (六)演习演练 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七)宣教培训 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每年大型宣传会不少于2次。 群体性食物中毒救治应急预案 为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时,医院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救治,保障病人的身体健康,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群体性食物中毒救治应急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防疫科科长 组员:门诊主任、急诊主任、护士长、检验科主任 职责: 在医疗救护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好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医院内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工作; 2.调动本院医疗力量参与食物中毒处理和病人救治; 3.做好患者呕吐物、排泄物、血样等标本的留样和检验工作; 4.及时向CDC等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5.协助卫生监督所对食物中毒事故的情况记录、核实; 6.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协助填报有关的食物中毒登记报告表; 7.组织对食物中毒事故病人的救治及联系会诊、转送工作。 二、预案启动条件 凡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即启动本预案: 1.中毒人数超过10人; 2.中毒事故中发生死亡事故1人以上; 3.中毒事故发生在医院重要活动或者节假日期间; 4.其他需要启动本预案的情形。 三、应急处置流程 1.急诊科接收三人以上食物中毒患者或病情严重有生命危险食物中毒患者时, 即刻通知医务科(工作日)或总值班(夜间、节假日)。 2.医务科或总值班接到通知后立刻向群体性食物中毒救治应急工作组汇报,群体性食物中毒救治应急工作组根据中毒患者人数、病情等情况判断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如无须启动,由急诊科组织力量抢救,必要时由医务科或总值班调动备班医疗急救分队参与救治。如需启动应急预案,即刻组织院内力量参与救治,必要时外请专家来院协助救治或转院治疗。 3.当符合以下情形时,及时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⑴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 ⑵出现危重或死亡病例的; ⑶新闻媒体关注以及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制度的食物中毒事故。 4.在做好救治工作的同时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现场采样及实验室检测工作。 5.救治工作结束后总结相关情况有关部门。 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突发传染病疫情的管理,依据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医院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组织准备 (一) 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担任 职责: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组织、协调医院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成员结构合理的指挥部。 (二)下设院办:挂靠感染管理科,主任由感染管理科主任兼任,成员由医务科、护理部、院办、总务科、设备科、药材科、保卫科、信息科、服务管理科、消毒供应室负责人,医院感染管理科其它成员,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科室的主任、护士长。 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督促落实应急处理措施并评估应急处理的效果。协调对外信息公布工作。 (三)各部门(科室)职责 1.全院各科室:发现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并协助调查处理。 2.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监测的常设机构。负责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及消毒隔离技术指导。 3.医务科:负责组织医疗人员对患者诊治与抢救工作。 4.护理部:负责组织护理人员对传染源的隔离与传染物等用品的消毒处理。 5.总务科:负责泄露污染源、医疗废物的消毒与处理,保障防护用品的供应。 6.药材科:负责保障各类消毒剂的供应。 7.设备科:负责保障医务人员医疗用品的供应。 8.保卫科:负责组织污染物的流失或恶意高危传染病的流动,确保医务人员的救治工作安全。 9.信息科:要确保信息网络的畅通,保证实时上报有关信息。 10.门诊部:负责突发传染病人的监测与报告工作。 11.检验科:负责可疑传染源和病原体的同源性等监测。 12.消毒供应室:负责污染医疗用品的消毒与处理。 二、对各部门及人员的要求 (一)领导小组全体人员的要求 头脑清晰,决策果断,指挥有力,措施得当,安排周密,行动迅速,紧张有序,确保工作高效率,令行禁止。各个小组的要求必须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领导小组组长的命令,做好本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遇有突发疫情,应立即进入备战状态,各部门负责人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全体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学习相关防控知识,掌握传染病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防治措施,及时发现病人,避免漏诊、误诊,特别要注意病史中流行病学的调查。 (四)工作中实行标准预防,执行“医务人员医院感染防护标准操作规程” (五)加强病区及门诊的管理,加强对急诊科、儿科、呼吸科的监测力度。定期进行清洁与消毒,发生疫情时增加频度。救护车的消毒:救护车运送病人时,司乘人员应做好防护,病人离车后,车的物体表面及空气要进行严格消毒,做好登记。 (六)医院污水及污物处理: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尤其是感染性废物的管理;对污水的处理,加强监督频度。加强全院的环境清洁卫生工作。 三、预案的启动 (一)预警准备:当自治区或邻近地区发生疫情而本市没有发生疫情,或虽然发生但没有形成暴发流行。为了预防和应急,必须启动部分应急预案工作,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疫情的相关准备工作,进行相关医疗预防、技术培训、物资准备、疾病筛查等防范准备。 (二)疫情响应:本市或院内发现多例或重、死亡病人,经疫情控制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做出疫情级别预警后,启动应急响应。疫情响应分三级: 1.三级响应:自治区本市本院爆发流行,疫情形成规模; 2.二级响应:以本院出现1例临床病例为标志; 3.一级响应:以本市出现1例以上临床疑似病例。 具体响应方式由疫情控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响应结束:末例病例治愈出院并无新发病例出现,由专家组研究提出报告,经院领导小组决定报市卫生局批准,本次应急响应结束。 四、预防控制 (一)医院各科室、各工作组严格按照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日常防控措施; (二)强化传染病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及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控制院内感染; (三)门(急)诊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采取既方便病人,又有效排查的办法和措施,做好病人的接诊、分诊工作,合理引导、分流就诊的病人到指定诊疗场所; (四)建立防治工作信息沟通与协调机制; (五)各场所保持通风换气,搞好内外环境卫生。 五、医疗救治 (一)门诊筛查与诊断 1.门诊建立病人预检分诊、筛查制度,提前分流病人。 2.对有特异症状的病人及时引导到发热门诊,由诊断经验丰富的医生接诊,并实行会诊制度和定时随访与排查制度,提高对病人的诊断水平。 3.严格掌握临床诊断标准。结合实验室检查,采取有效方法,对可疑病人进行确诊,并由院专家组会诊签字后方能上报。 (二)特殊门诊 1.特殊门诊设立在发热门诊,就诊流程完全独立。 2.设立留观室,对可疑病人送指定隔离观察室。 3.完善门诊内部规范和操作流程,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4.所有可疑病人必须在特殊门诊就诊,逢疑必登,逢疑必检。 (三)急救转运 配置专门车辆分别用于运送诊断患者和疑似患者。 六、报告与确认 坚持首诊负责制,发现可疑病例时,由经治医生立即报科主任,科主任诊查后怀疑的,报医务科、感染管理科,由院内专家组讨论后方可初步诊断为“传染病疑似病例”,“传染病疑似病例”必须由感染管理科立即报市专家组或上级专家组会诊讨论认定后方可网上直报。确诊病例按要求报告、管理或转院治疗。 七、应急结束与评估 由医院传染病疫情控制领导小组对整体应急防控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疫苗储存运输应急预案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关于冷藏药品管理要求,为了应对突发的停电及车辆障碍事故,确保疫苗质量,特制定此应急管理预案。 一、储存应急管理 1.在正常上班时间,由疫苗保管员负责监测低温冰箱运行情况和负责此预案的实施。 2.疫苗保管员休假和下班时间,由疫苗管理人员负责监测低温冰箱运行情况和负责此预案的实施。 3.若电路发生故障,立即进行抢修,严密监测冰箱温度,一旦温度超过8度,而故障尚未排除时,应立即将疫苗转移,如果低温冰箱发生故障,应立即将疫苗转移到备用低温冰箱中。 二、运输应急管理 1.运输疫苗,由配送员负责监测冷藏箱的运行情况和负责此预案的实施。 2.配送员休假或不在时,由疫苗管理人员负责监测冷藏箱的运行情况和负责此预案的实施。 3.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故障无法行驶时,司机立即进行检修,配送员严密监测冷藏箱温度。 4.在验证过的有效时间内能维修好的,无需采取其他措施。 铜井镇卫生院职业安全防护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提高职业安全防范的能力,正确、有效、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证医院职工的职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源分析 (一)法定的传染病达39种(包括2009年的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病)。 (二)医院属于人员高度密集场所,各种高压、放射设施,在满足临床诊疗、方便就医的同时,存在一定隐患。一旦发生上述事故,将对医护员工生命身体造成威胁。 (三)危害程度 各种突发事件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导致人民群众员工的身体、医院诊疗秩序遭受破坏,可能对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产生较大影响,职业安全防护极为重要。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医院职业安全防护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感染管理科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科主任、各临床及医技科室负责人组成。职责是负责日常职业安全防护的管理及职业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2.医院各部门相应成立科室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应急工作。 四、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办在做好信息报告的同时,要启动预案响应措施,立即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营救受伤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医院运行;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向区卫计局和区政府报告。 (二)应急救援 发生突发事件时,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调度人员、资源对病人进行救治、支援;适当情形请求地方政府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三)后期处置 1.恢复与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后续救治、医院秩序的恢复重建工作。对于重点部位和特殊区域,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实施。 2.调查与评估 由感染管理科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特别重大、重大以及影响范围较大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并向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在事件处置过程中,事发部门和参与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各类数据,开展事件处置过程分析和评估。事件结束后,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医院应急办、相关职能部门按年度对发事件处置及应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五、培训和演练 (一)制定年度应急培训计划,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培训,明确应急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方法、培训要求。各科室根据专科特点和存在的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伤害进行预防知识、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演练。 (二)成立专业队伍,加强医疗救治工作等基本知识的培训,定期开展对应急队伍的实战演练,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充分发挥媒体、院报、知识教育的宣传作用开展工作,加强职业安全防护应急工作的培训指导,提高防范意识和现场处理能力。 六、总结 对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应急物资存量管理及采购预案 为确保全院各科需求和医疗安全,保障医疗活动能够正常有序的进行,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存量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物资储备定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储备定额看,物资采购计划与库存量核实平衡。 实行物资安全库存管理,科室限量备用及领用制度,在医院信息系统中设置安全存量预警提示,保证临床科室物资需求。 总务科以适质、适量、适时、适地的原则供应所需物资,避免资金呆滞和供货不足。 全面把握医院物资的消耗实际及规律,不断优化影响采购与库存量的不利因素。 医院后勤部门所储备的物资不足或断档的情况下启动以下程序。 二、应急采购组织管理机构 医院确定机构和人员,切实加强对本单位物资供应配送及应急采购的组织管理,及时掌握动态变化,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物资供应配送不断档。 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药剂科主任、财务科科长、总务科科长、疫情管理员 三、应急采购适用范围 1.库存不足的物资,急用物资。 2.临床使用特殊物资。 3.应急状态下急需物资。 四、应急采购主体、原则、方式 应急采购实施主体:原则上后勤科是应急采购实施主体。 应急采购有关原则:出现应急采购需求后,各科必须遵循以下原 则:所需物资类型、品种、数量。后勤科接到通知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采购任务。 五、应急采购后期处置 1.及时查找原因。后勤科处理后应立即查找原因,客观分清责任 主体原则上原因,进行整改。 2.整改措施及书面材料上报主管领导。 3.严格责任追究。对造成应急采购的责任主体及人员,予以严肃 追究。 第二部分突发救护事件及医疗风险应急预案 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 为保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及医务人员的正当行医权利,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 1.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医疗质量保障工作建立、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器械设备要处于备用状态,可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处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大局意识,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 4.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5.禁止在诊疗过程中、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6.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 7.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自参加各种会诊。 二、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 5.交代病情过程中表示难以理解者,情绪偏激者。 6 .发生院内感染者。 7.病情复杂,可能发生纠纷者。 8.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三、常规要求 1.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参与决定下一步的诊治措施。主任本人或安排专人接待病人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2.所有“绿色通道”在开通的同时,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预计医疗费用,要留有充分的余地,并且要履行知情同意,由患者签字;意识障碍或病情危重者由家属签字认可。 3.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包括阳性结果及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结果,应认真分析,所有资料需妥善保管。 4.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和毒副作用。严禁滥用抗生素,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用于18 岁以下人群。 5.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各科院内感染监控小组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报卡,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6.输血时必须进行HIV 、HCV 、乙肝系列、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七天后方可销毁。 7.各医技科室在关键部位,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0 分钟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 8.药材科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四、病历书写 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一)住院病历 1.病历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我院的实施细则进行填写。病历质控医师以及病历质控护士必须及时检查病历质量。 2.科主任对病历终末质量负责,病房主治医师对运行病历质量负责。 3.病历书写者必须认真对待病案室签发的病历返修通知单,及时对病历进行完善。 4.住院病历必须在24 小时之内完成,首次病程必须在8 小时内完成。 5.主治医师必须在48 小时内对新入院病人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6 .急诊病人入院3 天之内、门诊入院病人7 天之内必须有主任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他内容参照我院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8.主治医师对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病人出院的同时完成。 9.科主任或主任医师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病历出院二周之内完成。 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一周之内完成。 11.手术后首次病程必须在手术后即时完成,手术记录在术后24小时由术者亲自书写,特殊情况由第一助手书写,术者应审阅记录并签字。 12.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须在抢救结束后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3.各种检验报告、图像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4 .避免患者及亲属接触、翻阅病历,以免造成丢失和涂改以致责任不清。 (二)门诊病历 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 1.保证“三次确诊率”,对于两次就诊不能明确诊断的患者,必须请专科专家会诊。 2.处方书写必须符合规定。 3.门诊病历及检查、图像资料由病人保管。 4.节假日(周末)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就诊及收治病人入院治疗。 五、收治病人 1.病人实行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病人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病人,各科必须以病情和病人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各自借口拒收病人。 3.凡具备空床的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病人。 4.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须签署委托书者,由受托人负责代理病人履行在院期间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六、三级查房及会诊: 1.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对于普通病人,住院医师每日查房两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一次。 3.对于重点(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杜绝重术前、术中,轻术后的现象,对于术后病人,主刀医生应及时查房巡视。 5.对于危重病人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医务科,组织全院会诊。 6.各科必须保证对急诊医师以上的技术支持。 7.急会诊必须在10 分钟内到位。 8.涉及多科室的急诊抢救病人,在局部情况与全身情况治疗产生矛盾时,及时报告并积极抢救生命,服从医务科或院总值班的协调。 七、术前讨论 1.中等以上住院择期手术必须经过术前讨论,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 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 3.同一次住院、同一疾病的二次手术或两科以上同时上台的术前讨论必要时要通知医务科参加。 八、病人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l.目前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并发症、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出血及麻醉意外等。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等。 2.检查治疗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3.医疗费用的情况。 4.手术、麻醉及其他非护理性有创作性操作的实施。 5.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的病灶。 6.术中需切除术前未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的器官组织时。 7.分娩方式的选择。 8.对于女性患者需切除乳房、子宫及其附件、男性患者因接受治序对生殖功能影响者。 9.危重病人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 10.输血、造影、气管切开、化疗等。 11.其它需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均应有文字记以及患者或受权人签字。 九、应急处理预案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启动本预案。 2.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需立即通知上级医生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主管部门,白天为医务科,夜间为总值班,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医疗事故争议,除按上述送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3.由医务科会同科主任共同查找原因。 4.由医务科组织多科会诊,参加会诊人员为科主任或当班最高级别医生。 5.科主任与医务科共同指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由专人解释病情。 6.由医务科根据患者或家属的要求决定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7.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医务科以及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指定相关部门保管。 8.如患者死亡,应尽全力动员尸解,病历上应有记录。 9.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10.当事科室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上报至医务科,并根据要求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11.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费用。 12.遇家属或病人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或聚众闹事影响正常秩序者,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派出所人员到场,按治安管理条例办理。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本预案法律及部门规章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2.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4.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 5.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重大医疗纠纷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重大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重大医疗纠纷的范围 重大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在医疗活动中,对医疗过程和结果在认识上产生意见、分歧及争议,由于医患双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发生危害医院财产和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及严重破坏医疗秩序的行为,甚至引发社会治安事件或“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患者死亡后,家属不按规定将尸体移送至殡仪馆的。 2.冲击或占据医院办公、诊疗场所,扰乱正常办公、医疗秩序或故意毁坏医院或医务人员财物的。 3.在院内外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举行各种形式祭祀活动的。 4.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或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5.其他严重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且医院无法阻止的。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医院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统一指挥重大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工作,对处置重大医疗纠纷事件提出决策性意见和工作方针,统一协调各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成员由医务科、护士站、保卫科、医院办公室等组成,共同负责处置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必要时由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等人员共同组成应急领导小组。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临床科室发生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后,所在科室医务人员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立即报告医务科。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防止事态扩大,确认后立即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报告内容包括:医患双方当事人员具体信息(医务人员姓名、性别、科室、职务、职称;患方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及病情)、事件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及目前状况、发生后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及患方要求等。 对出现患者死亡且不能确定死因或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由主管医师或科主任及时告知家属尸检的有关事项。如家属同意尸检,取得其书面同意后,医务科应立即与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医政科联系,尽快办好各种相应手续。如不同意进行尸检的,必须在《尸体解剖告知书》上签字,如患者家属拒不尸检也不签字,应在病程记录中写明情况,并请第三方作证。 四、部门职责 1.当事科室:积极治疗患者,科主任积极参与纠纷解决全过程,全力配合医院调查取证工作,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原因、性质、后果进行总结后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给医务科。 2.医务科: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协调各部门应急处置工作。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到达现场,负责接待患方,介绍处置医疗纠纷的法定程序及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与患方就纠纷事件进行协商、病历封存或与医学会、司法部门联系,依法对相关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受理和移交。必要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3.保卫科:负责维持正常的办公和医疗秩序。在接到重大医疗纠纷事件报告后,必须迅速到达现场,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保护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必要时向公安部门汇报,由公安部门协助维持正常办公、医疗秩序。 4.医院办公室:应积极协助应急领导小组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维持医院正常办公、医疗秩序,并给予后勤保障。 五、应急响应终止及评估 医疗纠纷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恢复后,医患双方决定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响应终止。 在事件处理结束后,医务科负责对事件的发生、应急处置、处置结果进行全面总结与评估,及时报告院领导,并组织对重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根因分析,认真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B超室、心电图室危重患者应急预案 B超室、心电图室承担医院患者的超声、心电图检查工作,绝大多数前来检查的患者病情稳定,能够安全检查。极少数患者可能突发意外,本科室医生应该立即投入抢救。现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一、B超、心电图在检查前开单医生,应对患者是否能接受检查进行评估。如属危重患者一般劝其暂停检查,如必须检查者一定需要临床医生陪同,并要求在病情得到稳定后才可以进行检查。。 二、在检查过程中,如患者病情重应有家属在检查室陪同检查,随时观察患者病情变化。遇到意外情况及时通知送检科室或开单经治医师。 三、如患者接受检查时出现意外,应立即停止检查,并投入抢救。B超、心电图室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患者所在病区的值班医师、科主任、护士长请求协助抢救,并将病情及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况(如无姓名、无地址、无经济来源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及分管业务院长。 四、B超、心电图室工作人员应随时观察受检者病情变化,及时询问患者。 五、B超、心电图室有氧气袋、急救箱、抢救药品。急救箱不准上锁。 六、科室人员定期检查抢救药物是否到期,设备是否可用。 七、B超、心电图室医生应具有初步的抢救知识,在专科医生到来前,应做到给患者吸氧,建立静脉通道,给予必要的抢救药品。 八、医护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详细检查迅速判断危重病人病情,争分夺秒地严谨敏捷地进行救治,守护病人、严密监护、及时处理、做好记录,经治医师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抢救病程记录。 九、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必要时保卫科维护抢救现场秩序。 十、严格报告制度。送检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接到报告必须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报告医务科和分管业务院长。 铜井镇卫生院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制度要求,为使本单位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公众及环境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放射科主任 组员:放射科工作人员 职责: 1.定期组织对辐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辐射安全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医务科并落实整改措施; 2.发生放射性突发事件时,应启动本预案;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4.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5.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辐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7.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二、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1.放射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现场所有的工作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 2.及时上报医疗救护领导小组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必须配合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处理; 3.组织封闭现场,消除可能导致辐射污染突发事件扩大的隐患; 4.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5.事故处理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放射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 6.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域; 7.负责组织抢救、转运伤员; 8.组织灾害消除后重建和环境保护; 9.组织进行总体善后处理。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患者突然发生猝死时的应急预案 1.发现患者猝死,应按心肺复苏抢救流程就地进行抢救,同时通知值班医生、主任、护士长,必要时报告医务科(院总值班)、护士站。 2.立即通知患者家属并认真做好家属的沟通、安慰工作。 3.遵医嘱实施各种抢救措施,复苏有效继续治疗。 4.如患者抢救无效死亡,应等到家属到达医院后,再撤去抢救仪器物品,行尸体料理,通知殡仪馆将尸体接走。 5.必要时向医务科汇报抢救情况及抢救结果。 6.准确记录发现患者猝死的时间,做好病情及抢救护理记录。 7.在抢救过程中,维持病室秩序,保证其他患者的治疗和护理工作,保护同室患者。 发生怀疑溶血等严重输血反应时的应急预案 1.患者发生输血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血器、换输生理盐水。 2.报告医生及病房护士长,并保留未输完的血袋,以备检验。 3.对病情紧急的患者及时备妥抢救药品及物品,配合医生进行紧急救治,遵医嘱给药。 4.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安慰患者,减少患者的焦虑。 5.若为一般过敏反应,情况好转者可继续观察并做好记录。 6.按要求填写《输血反应回报表》,报告检验科。必要时逐级上报,组织多部门、多学科分析讨论。 7.怀疑溶血等严重反应时,保留血袋并抽取患者血样一起送检验科。 8.患者或家属有异议时,立刻按有关程序对血袋或(和)输血器具进行封存。 9.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或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按照相关报告流程上报相关部门。 患者有自杀倾向/自杀时的应急预案 一、患者有自杀倾向时的应急预案 1.医务人员发现患者有自杀倾向时,应立即通知值班医生、报告科主任、护士长。 2.合理安置病人,告知患者家属24小时监护,并将告知内容做好记录,家属签字。 3.检查患者病室环境,若发现私藏药品、锐利物品等危险物品,给予没收,锁好门窗,防止意外。 4.查找患者自杀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护理,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尽量减少不良刺激对患者的影响。 5.严格交接班,每班加强巡视,密切观察,防止意外发生。 6.需要时请专科医师会诊。 二、发现患者自杀时的应急预案: 1.应立即通知值班医生,携带抢救物品及药品与医生一同奔赴现场。 2.判断患者是否有抢救的可能,如有可能应立即开始抢救工作。 3.如抢救无效,应保护现场(病房内及病房外现场)。 4.报告医务科、护士站听从安排处理。 5.协助主管医生通知家属,做好家属的安慰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7.做好各种记录。 8.维持病房正常工作秩序及其他患者的治疗工作。 紧急封存反应标本的应急预案 1.患者在住院期间进行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治疗时,发生不良反应,要当场将标本保存,注明使用日期、时间、药物名称及给药途径。 2.疑似由于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的不良反应时,科室应向医务科、护士站报告。 3.科室医务人员、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需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 4.封存标本须在封口处加盖科室图章或医患双方在骑缝处签字,同时注明封存时间和日期。 5.封存标本由医务科保管,夜间及节假日由院总值班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科。 6.需要进行检验的标本,应到由医患双方共同指定、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7.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检验机构时,由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8.对封存标本进行启封时,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场。 9.疑似输血引起的不良反应,科室应对血液立即进行封存保留,向有关部门汇报的同时通知检验科,由院方与提供血液的采供机构联系。 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医院感染暴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医院感染暴发的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保障病人及医务人员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监测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1.医院感染暴发应急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院内感染科主任、护士长、医务科主任、门诊主任、疫情管理员 职责:负责组织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组织相关人员会诊,提出诊治意见及整改措施;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急办公室设在医院院内感染科,主要负责及时准确地完成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监测及调查工作,并做好记录;传达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做好督办工作;完成暴发事件的调查报告;做好联络及协调工作。 2.医院感染暴发应急事件专家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院内感染科主任、护士长、医务科主任、门诊主任、疫情管理员 职责:负责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级别确定,制定防控措施;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卫生处置进行技术指导;对感染病人及高危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进行指导 3.医院感染暴发应急事件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办公室科员 职责:提供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所需应急物资,包括药品、器械、消毒药械、个人防护用品等,以保障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紧急报告程序 1.临床科室一周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或者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病例现象时,经治医生应立即向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组长报告,并立即填表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或院总值班(电话:5366117)。检验科一周内发现在不同病人的同类标本中3次检出同一种病原体,或在同一病区的不同病例中,3次检出同一种病原体,或检出特殊的、多重耐药病原体,检验人员必须立即报告检验科主任,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组织有关人员确认后,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及疾控部门报告。 2.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控部门报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控部门确认后,应当于24小时内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⑴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⑵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⑶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3.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应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及疾控部门报告: ⑴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⑵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⑶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4.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报告。 5.院感科接到科室报告后应立即向医院感染暴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6.院感科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感染调查及监测工作。 7.经调查及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置专家证实为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应立即启动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紧急报告程序。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医院感染专职人员积极开展调查,根据有关数据,分析可能的感染源和感染途径。 2.科室应根据确定或初步确定的感染源和感染途径,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并对处理措施进行持续监测。当感染源和感染途径不明确时,可以针对可能的感染源和感染途径,在不停止调查的同时,采取比较广泛的控制措施,并根据调查结果不断修正评价。 3.积极救治患者,实行感染病人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及时排除或确诊疑似病人。保护易感人群,防止感染进一步扩散。 4.协助疾控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5.落实医院感染控制措施,做好医院内感染病原体污染场所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进一步交叉感染和污染。 6.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7.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 四、预防控制措施 1.认真开展医院感染的监测,及早发现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趋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2.加强临床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尤其是某些特殊抗菌药物的应用管理。 3.加强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4.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 5.加强医源性传播因素的监测和管理,认真做好消毒灭菌及隔离工作。 6.严格探视制度和陪护制度。 7.加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高危人群与主要感染部位的医院感染管理。 8.及时总结和反馈临床上分离的病原体及其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 9.加强医务人员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五、责任追究 1.医院对发生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院长为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院感科负责人为医院感染暴发的责任报告人,公共卫生科负责人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2.主管医生应及时向院感科报告医院感染病例,科主任为本科室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报告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任何科室和个人如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瞒报、缓报和谎报的,情节严重的按照医院相关文件处理,造成恶劣影响者按上级部门有关处罚意见处理。 六、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1.启动:各科室在发现可疑医院感染暴发后,按程序进行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分管院长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经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置专家证实为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应启动应急预案。 2.终止:感染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经过最长潜伏期后2周内无新发病例出现可终止预案。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为有效降低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伤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定义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通过眼、口、鼻及其他粘膜、破损皮肤或通过针刺、咬伤、擦伤和割伤等途径,穿透皮肤或粘膜屏障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 二、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医务人员在暴露后,必须尽早采集血液标本进行血清学相关检测。 三、登记与报告 1.职业暴露发生后,当事人尽快报告科室负责人。 2.在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质控手册》中详细登记,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一式两份,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后一份交医院感染管理科,一份交公共卫生科,由公共卫生科开具化验单并组织相关专家会诊。 3.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事件后,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按规定要求向所在地疾病控制机构报告,并及时组织艾滋病专家对暴露情况进行评估,决定是否用药。 四、评估及处理 评估暴露源是否具有传染性(乙肝、丙肝、HIV、梅毒等)及职业暴露当事人免疫情况,由相关专家决定处置方案。 医院有关知情人应为职业暴露当事人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当事人情况。 五、随访 公共卫生科负责督促职业暴露当事人按时进行疫苗接种和化验,并负责追踪确认化验结果和服用药物,进行定期监测随访,化验结果交医院感染管理科保管。 随访时间: 1.乙肝接触者应即刻、3个月、6个月及1年时分别进行肝功能、乙肝五项等血清学检测。 2.丙肝接触者应即刻、4周、6周、4个月、6个月时分别进行肝功能、丙肝抗体血清学检测。 3.艾滋接触者应即刻、4周、8周、12周、6个月时分别进行艾滋抗体血清学检测。 4.梅毒接触者应即刻、45天、3个月时分别进行梅毒抗体血清学检测。 铜井镇卫生院医用物品灭菌失败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灭菌物品安全使用,保障全院医疗安全,特制定医用物品灭菌失败应急处置预案: 一、应急处置方案 1.当灭菌物品生物监测不合格或灭菌设备运行不正常,立即通知供应室护士长及其他相关人员。 2.供应室护士长应立即通知总务科检测维修灭菌设备并报告质控办和护理部。 3.总务科维修人员应立即到供应室检测维修灭菌设备。 4.质控办与护理部人员立即到供应室,协助供应室护士长核查原因,通知临床科室停用相关灭菌物品,妥善封存、登记,并将处理情况向业务院长汇报。 二、具体实施步骤 1.当预真空压力灭菌器运行不正常,供应室应立即通知总务科。 2.当灭菌物品生物监测不合格,供应室立即通知临床使用部门护士长及相关人员停用相关灭菌物品,并报告质控办和护理部。 3.质控办和护理部配合供应室查找灭菌失败原因并及时处理。对于批量灭菌、包装或清洗可疑存在问题,立即停发已灭菌物品,全部召回上次监测合格以来已发放尚未使用的物品。 4.总务科及时对灭菌设备进行检测和维修,做好相关维修记录,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应急预案,便于应急处置。 5.临床使用部门对已使用该期间灭菌物品的病人严密观察,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进行相应处理。 6.供应室及时配送相应替代物品到所涉及的使用部门,并对维修后的灭菌设备重新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7.总结经验,完善事件记录,强化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 三、医用物品灭菌失败的预防措施 1.供应室严格按照区域及流程开展工作,对清洗与灭菌设备做好日常监测和维护工作。 2.根据灭菌物品选择清洗程序及灭菌方法,并做好灭菌条件,如温度、压力、湿度、时间的监测。 3.将有植入物及租借物手术器械集中在同一灭菌器内灭菌,便于进行快速生物学监测,合格后放行。 4.严格按要求对灭菌物品进行包装和装载: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装载量不超过90%;物品包体积不超过30cm×30cm×50cm;金属包重量不超过7kg,敷料包不超过5kg;须分类装载,大包织物放在上层,小包金属放在下层,不可贴柜壁,物品包之间应留间隙,利于冷空气的排出。 5.物品包扎不能过紧,外用化学指示胶带贴封,高度危险灭菌包内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包布要求一用一洗,检查无残缺无破损才能再次使用。 6.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日进行一次B-D试验。每周进行一次生物指示物监测。灭菌物品每锅、每批次灭菌过程的监测记录及去向记录要保留好,便于追溯。 医疗废物泄漏、扩散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制定原则 为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以对人民高度负责 的态度,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构建医疗废物的长效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全院职工对意外事故的快速反应和控制能力,确保在意外事故突然来临时,能够临危不惧,从容处置。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院医疗垃圾泄漏、扩散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一)应急指挥部 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扩散事故,迅速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理工作。 总指 挥:院长 副总指挥:分管院长 指挥部成员:院感科主任、护士长、办公室主任、门诊主任、总务科科长、公共卫生科科长 1.做好日常医疗废物转运工作的监督。 2.发生事故时,指导医疗垃圾泄漏、扩散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根据医疗垃圾泄漏、扩散事故严重程度,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4.必要时请求区卫健局支援。 (二)应急工作组 组长:分管院长 组员:院感科主任、护士长、办公室主任、门诊主任 职责: 1.发生事故时,组织人员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2.向应急指挥部汇报事件情况。 3.事后调查事故情况并总结应急工作经验教训。 (三)病区救护组 组长:分管院长 组员:病房医疗主任、护士长、医务科主任、门诊主任、检验科主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 1.院办、医务科、护理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院临床、医技科室进行协商等医疗救护工作。 2.各一线科室成立救援组,等待救援指令。 四、报告制度 各科室或个人发现医疗废物泄漏、扩散事件后,应立即报告有关医院领导,医院在6小时内报告区卫计局、环保局。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卫计局、环保局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五、应急程序 (一)医院接到突发医疗废物事件情况后,感染控制科组织有关人员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感染控制科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止扩大污染。 (三)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方可进行工作,处理医疗废物遗撒物的人员要着隔离服,戴帽子、口罩、手套,必要时穿胶靴。 (四)医疗废物遗撒物的处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规定执行,临床、医技等科室的医疗废物遗撒物要装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遗撒的细胞毒性药物等收集到红色塑料袋内;损伤性医疗废物及其它医疗废物中的利器部分需装入专用的利器盒内,重新装入包装后,包装袋的外面要注明科室名称及日期。 (五)护理员及时将处理后的医疗废物遗撒物转运到医疗废物贮存站,与管理人员进行交接,做好回收记录的登记工作。 (六)采取恰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七)如果有人员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医疗废物伤害,应根据损伤程度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进行艾滋病抗病毒治疗。 (八)处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铜井镇卫生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当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合理有效的进行处理,使发生者损伤程度最小或无损伤。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处理预案 (一)锐器刺伤应急处理预案 1.应立即停止工作,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并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伤口冲洗后用0.5%的碘伏消毒并包扎伤口。如果是粘膜应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2.了解暴露源疾病情况,必要时检查污染锐器的病人的血液以判断病人是否是HIV、HBV、HCV感染者。 3.根据暴露源疾病情况进行进一步处理 ⑴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 医务人员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10ug、5ug、5ug(按0、1月、6月间隔)。 ⑵被HI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 ①应根据暴露类型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尽早开始预防性用药,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也应实施。 ②暴露类型可确定为二级或三级暴露,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可确定为轻度或重度,如果是二级暴露、轻度病毒载量水平使用基本用药程序(两种逆转录酶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 ③如果是二级暴露、重度病毒载量水平均使用强化用药程序(在基本用药程序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 ④在刺伤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医务人员进行艾滋病毒抗体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 4.登记工作 ⑴遭受锐器伤职业和所在科室院感管理小组共同填写职业暴露卡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⑵感染管理科每半年对本单位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汇总上报疾控中心。 ⑶感染管理科做好建档工作。 (二)离心管发生破裂 1.非封闭离心桶的离心机内盛有潜在感染性物质的离心管发生破裂 这种情况被视为发生溶胶暴露事故,应立即加强个人防护力度,其处理原则如下: ⑴如果机器正在运行时发生破裂或怀疑发生破裂,应关闭机器电源,停止后密闭离心筒至少30分,使气溶胶沉积。 ⑵如果机器停止后发现破裂,应立即将盖子盖上,并密闭至少30分。发生这两种情况时都应报告实验室负责人。随后的所有操作都应加强个人呼吸保护并戴结实的手套(如厚橡胶手套),必要时可在外面戴适当的一次性手套。当清理玻璃片时应当使用镊子,或用镊子夹着的棉花来进行。所有玻璃的离心管、玻璃碎片、离心桶、十字轴和转子都应放在无腐蚀性的。已知对相关微生物具有杀灭活性的消毒剂内。未破损的带盖离心管应放在另一个有消毒剂的容器中,然后回收。离心机内腔应用适当浓度的同种消毒剂反复擦拭,然后用水冲洗并干燥。清理时所使用的全部材料都应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2.在可封闭的离心桶(安全杯)内离心管发生破裂所有密封离心桶都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装卸。如果怀疑在安全杯内发生破损,应该松开安全杯盖子并将离心桶高压灭菌。还可以采用化学方法消毒安全杯。 3.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放(在生物安全柜以外): ⑴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相关区域,任何暴露人员都应接受医学咨询。应当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和生物安全人员。为了使气溶胶排出和使较大的粒子沉降,在一定时间内严禁人员入内。如果实验室没有中央通风系统,则应推迟进入实验室。 ⑵就地张贴“禁止进入”的标志。过了相应时间后,在生物安全人员的指导下来清除污染。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和呼吸保护装备。 4.发现相关症状 若操作者或其所在实验室的工作人出现被操作病原微生物感染导致疾病类似的症状,则应被视为可能发生实验室感染,应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并如实主诉工作性质和发病情况。在就诊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措施,以免疾病传播。 检验科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一、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1.暴露分级: ⑴一级暴露: ①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②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短。 (2)二级暴露: ①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②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 (3)三级暴露: ①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②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2.暴露的类型 ⑴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CD4计数正常者,为轻度类型。 ⑵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CD4计数低者,为重度类型。 ⑶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为暴露源不明型。 3.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应急处理 ⑴局部应急处理措施: ①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②如有伤口,应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③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用消毒液如 75%乙醇或 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④衣物污染:尽快脱掉污染的衣物,进行消毒处理。 ⑤污染物的泼溅:发生小范围的泼溅事故时,应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发生大范围泼溅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实验室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到达现场,查清情况,确定消毒范围和程序。 ⑵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①医院感染管理科和检验科对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②实施预防性用药。 ⑴用药时间 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的,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⑵用药原则 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⑶用药方案 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 基本用药程序:两种逆转录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如双汰芝(AZT与3TC联合制剂)300mg/次,每日2次,连续服用28天或参考抗病毒治疗指导方案。 强化用药程序: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如佳息患或利托那韦,均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 4.暴露者应分别在暴露后即刻、暴露后4周、8周、12周、6个月、12个月对HIV抗体进行检测,并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发现异常情况尽快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5.暴露者应按照“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登记并报告,登记的内容包括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和损伤程度;病毒源类型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实施暴露后预防药物,并详细记录用药情况,首次用药时间(暴露后几小时或几天),药物毒副作用情况(包括肝肾功能化验结果),用药的依从性状况。完成后资料交医院感染管理科存稿。 6.保密 对事故涉及的职业暴露者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均应注意做好保密工作。每一个得到信息的机构或个人均应严守秘密。 二、乙型肝炎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1.已知暴露者HbsAg阳性或抗HBs阳性,则可不予特殊处理,如抗HBs滴度低(<10IU/mI),需加强乙肝疫苗1次(5ug)。 2.已知暴露者HbsAg和抗HBs均阴性,尽快给暴露者肌肉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200U和乙肝疫苗,乙肝疫苗接种期间按第0—1—2—12月执行,并分别在暴露后即刻、4周、8周、12周检测乙肝两对半,发现异常情况尽快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3.不明确暴露者HbsAg阳性或抗HBs是否阳性,立即抽血检验核心HbsAg和抗原HBs,并尽快给暴露者肌肉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200U,并根据检验结果参照上述原则进行下一步处理。 三、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病人梅毒病毒阳性者,给予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抗生素预防治疗,推荐长效青霉素240万单位,每周一次,每侧臀部注射120万单位/次,连续注射两周。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红霉素等。停药后1个月、3个月进行梅毒抗体检测。 四、丙型肝炎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含有丙肝病毒的血液、体液的针头或玻璃刺伤皮肤时,立即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部位的血液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然后用流动的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再用0.5%碘伏、75%酒精等消毒创面,24小时内抽血检查丙肝抗体。对丙肝抗体阳性者,立即予干扰素行早期治疗。 化学危险品溢出与暴露应急预案 一、化学危险品接触处置 1.工作人员发生标本污染、针刺伤等时的应急预案 ⑴化学危险品溅洒于皮肤、黏膜表面应立即先用肥皂再用清水、自来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⑵化学危险品溅入口腔、眼睛等部位用清水、自来水或生理盐水长时间彻底冲洗。 ⑶皮肤针刺伤、切割伤、咬伤等出血性损伤,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部位的血液,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然后用清水、自来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再用0.5%碘伏、75%酒精、0.2%-0.5%过氧乙酸、3%双氧水等消毒创面。 2.工作人员发生化学污染时的应急预案 ⑴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被污染部位。 ⑵立即到急诊室就诊,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不同性质用药。 3.化学危险品灼伤的应急预案 ⑴碱类灼伤 ①皮肤应立即用洗眼器大量水冲洗至碱性物质基本消失为止,再用1%-2%醋酸或3%硼酸溶液进一步冲洗。 ②眼睛被碱灼伤时应先用洗眼器流水冲洗,再选择适当的中和药物如2%—3%硼酸溶液大量冲洗,特别要注意穹窿部要冲洗彻底。 ⑵酸类灼伤 ① 一般酸灼伤皮肤 被一般酸灼伤后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彻底冲洗后可用 2—5%的碳酸氢钠溶液、淡石灰水或肥皂水进行中和,切忌未经大量流水彻底冲洗就用碱性药物在皮肤上直接中和,这样会加重皮肤的损伤。 ② 浓硫酸灼伤皮肤 被浓硫酸沾污时切忌先用水冲洗,以免硫酸水合时强烈放热 而加重伤势。应先用干抹布吸去浓硫酸,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强酸溅入眼内,用洗眼器冲洗时应拉开上下眼睑,使酸不至于留存眼内和下穹窿中,立即送医院眼科治疗。 4.标本污染的应急预案 ⑴棉质工作服、衣物有明显污染时,可随时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60分钟,然后冲洗干净。 ⑵各种表面若被明显污染时,用1000-2000mg/l有效氯溶液撒于污染表面,并使消毒液浸过污染表面保持30-60分钟再擦除。拖把或抹布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1小时。 二、化学危险品引发火灾处置预案 灭火的原则是:移去或隔绝燃料的来源,隔绝空气、降低温度。对不同物质引起的火灾,采取不同的扑救方法。 1.防止火势蔓延,首先切断电源、熄灭所有加热设备;快速移去附近的可燃物;关闭通风装置,减少空气流通。 2.立即扑灭火焰、设法隔断空气,使温度下降到可燃物的着火点以下。 3.火势较大时,可用灭火器扑救。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电器、油类和酸类火灾,不能扑救钾、钠、镁、铝等物质火灾,因为这些物质会与二氧化碳发生作用;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有机溶剂、油类着火,不宜扑救电器火灾;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灭油类、有机物、遇水燃烧物质的火灾。 铜井镇卫生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称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适用于特殊管理药品在销售、运输、储存、保管和使用等环节中,突发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伤害人体健康和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社会问题的应急处理。 一、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特殊管理药品应急领导小组),分管院长任组长,医务科、药剂科主任任副组长,由医务科、药剂科、护士站及保卫科等人员组成。负责对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向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特殊管理药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剂科,负责综合协调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预警和日常监督管理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协助解决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 二、预防与控制 (一)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二)加强特殊管理药品日常监管,制定和落实预防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责任制,一旦发现隐患和突发事件苗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加强特殊管理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定期检查特殊管理药品各环节的购进、运输、储存、保管、调配、使用情况及其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报告与处理 (一)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上报(药房5363638,医务科5363844): 1.特殊管理药品滥用,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严重中毒。 2.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流失、被盗。 3.医疗用毒性药品中属剧毒物品流失、被盗。 4.发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滥用成瘾人群。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谎报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 (二)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程序: 1.药剂科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定采取控制危害扩大的措施或者对现场进行控制。立即向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简要经过、涉及范围、死亡人数、事件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的问题、事件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等。 2.医务科负责组织救治工作。 3.药剂科负责做好事件的分析、评估,研究应对措施。 假劣药品或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的处置预案 为及时、妥善处置由患者服用假、劣药或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等情况,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维持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于因患者服用假、劣药或调剂错误药品引发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导致人身损害的事件。 二、处置原则 1.统一指挥,密切协调。各有关科室密切协作、快速高效地开展处置工作。 2.信息共享,立足预防。与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主动防范,争取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3.快速应对,减少损失。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保护患者健康。 4.依法处置,讲究策略。要注意把握政策,依法办事,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把对事件的果断处置同避免激化矛盾进行统筹考虑。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区别情况,区分性质,因情施策,妥善处置。 三、有关人员在获悉发生服用假、劣药或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信息后,必须立即内向药剂科汇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单位、人数、性质、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社会反映及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四、药剂科接到情况报告后必须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并按规定处理。联合相关部门必须快速到位、果断处置。 1.医疗卫生组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尽可能地减少、减轻药品对人员的伤害; 2.药剂科迅速开展控制事态、追回药品等相关应急工作,稳定事态; 3.药剂科迅速收集、整理药品信息,确定事件影响的范围,确保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同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统一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药剂科及时落实救援物资供应、发放和储备; 6.保卫科根据情况需要及时做好紧急情况的疏导解释工作,安定民心,平息民情,保证相关人员、单位和财产的安全。 7.分清责任,对受害人员造成的危害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重大紧急情况处理结束后,现场处理小组要及时向院领导提交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影响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等。 附:假劣药品或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的处置流程 急救类、生命支持类设备应急调配预案 为有效保障医院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正常使用,提高救援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广大患者和装备操作者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急需调用急救、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时(包括除颤仪、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电动洗胃机、血糖仪、微量注射泵、微量输液泵、简易呼吸器等)。 (二)当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突然发生故障时。 二、组织机构: 负责应急调配。 三、应急调配程序 (一)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突发应急事件后勤保障组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服从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调配应急抢救设备。首先调用门诊急诊的急救设备,当急诊设备不满足急需时调用病区及手术室的急救设备。 (二)急救、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时,首先选择科室内同类急救设备作为替代。当科室无其他待用同类急救设备时,操作人员按程序关闭故障设备,与病人连接的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应脱机,并采取补救措施,如除颤监护仪替代心电监护仪,漏斗洗胃替代电动洗胃机等,白天通知药械科(51986),中午、夜间通知总值班(5366117)进行维修或调用其他科室闲置设备。 (三)当本科室急救、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或发生突发应急事件,院内无应急设备处于待用状态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协调向市内其他医院联系借调,并报区卫生健康局。 (四)急救、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所在科室,应提供操作技术支持,并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指导、协助各调用科室正确操作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调用本科室未在使用的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 (五)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使用完毕,调用科室应做好装备的清洁消毒工作,并及时送回装备借出科室,院外借用的装备由借入者负责归还。 (六)医务科根据病人的病情安排相关科室准备床位、抢救设备及物品,根据情况联系120急救中心做好转院准备,以免耽误病情。 第三部分突发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火灾处理和人员疏散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院内突发火灾事故的危害,规范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提升我院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确保广大医护人员和患者的人身、生命安全,保障医院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方针,应对突发的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明确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医院突发火灾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加强合作、群防群控的原则。 (二)医院各科室应加强对火灾事故的检测,建立突发火灾事故预警、预报机制,及早发现突发火灾事故的苗头,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迅速控制和消灭突发火灾事故的危害。 四、组织结构与工作职责 医院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灭火应急疏散领导院办,组建指挥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一)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院长 副主任:分管副院长 委员:办公室主任、总务科科长、急诊主任、门诊主任、消防管理员 职责: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医院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出口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加强医院职工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做到重点部位定人、定岗、定措施。 6.每月对医院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监督检查各科室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7.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8.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灭火应急疏散组织 主任:院长 副主任:分管副院长 成员:总务科科长、消防管理员、安保人员 院办设在监控室 职责: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医院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医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三)指挥联络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总务科科长、消防管理员、门诊主任、急诊主任 (夜间及节假日由值班院长和总值班人员负责) 职责: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负责全院应急、救火、疏散任务的全面指挥和各组行动的统一组织和调度,与消防队保持联系,保证各组与指挥部的通讯联络及各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火场情况的反馈。 (四)灭火行动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总务科科长、消防管理员、安保人员 (夜间及节假日由保卫科值班人员负责) 职责:根据火灾情况,使用医院现有消防设施和器材对一般初起火灾的扑救和防止火势蔓延。 (五)疏散引导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总务科科长、消防管理员、急诊主任、门诊主任、护士长 (夜间及节假日由科室值班人员负责) 职责:按分工组织引导患者从消防安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点,避免拥挤损伤。 (六)安全防护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总务科科长、急诊主任、门诊主任、护士长、消防管理员、安保人员 (夜间及节假日由当班分队长负责) 职责:守护医院各个出口,防止不法分子破坏;负责火场安全警戒任务;疏散围观群众,保护火灾现场,保护疏散人员的安全。 (七)医疗救护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门诊主任、病房主任、急诊主任、护士长 (夜间及节假日由急诊科值班医生负责) 职责:负责对危重病人的转运及火场受伤人员紧急救治。 (八)后勤保障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总务科科长、消防管理员、安保人员 (夜间及节假日由总务科值班人员负责) 职责:负责火灾时车辆,提供水源,供火场用灭火器,断电、断氧及应急抢险工具和后勤保障工作。 五、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 医院任何科室发生火灾事故后,消防监控室与值班人员迅速通知保卫科全体人员赶至现场,同时分别通知指挥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迅速到达火灾现场。 (一)指挥联络组 1.指挥联络组成员(成员不在岗时的,由值班人员代替)接到通知后立即到事故现场,根据具体情况可直接在火场适当位置组成临时指挥部,以便迅速有效的指挥。 2.组织火情监测,掌握火情发展情况,确定火势的主要方向。 3.根据现场火情情况,利用应急广播供指挥人员按疏散顺序,指挥大楼内的人员从消防通道疏散。 4.消防队到达现场时,及时派保安人员在门口引导消防车,及时报清火灾情况,并将指挥权及时移交给消防队领导,服从统一指挥,按照统一部署带领职工执行。 (二)灭火行动组 1.接到火警、火灾扑救的命令后立即赶到现场,按照组长的统一安排,从疏散楼梯快速上到着火层和相邻的上下层,迅速展开水带,接上水枪,打开消火栓,启动水泵。 2.利用现场所有消防器材开始灭火和控制火势蔓延。 3.在不明火势大小的情况下,采取谨慎态度和安全的操作方法,以救人为第一目的,及时清除爆炸危险源。 (三)疏散引导组 1.疏散引导组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各科室工作人员对病人分别进行安全疏散。疏散时,应尽最大可能分散,避免大量人员涌向一个出口,避免踩踏事件的发生。 2.按照消防监控室消防广播的疏散顺序,负责做好现场群众从楼梯疏散并与楼层医护人员一起疏散,护送患者及家属有秩序的疏散至安全区域,严谨任何人乘坐电梯逃生。 3.引导急诊病人通过急诊绿色通道迅速疏散,对住院病人要按照先“现场层”,后“上一层”,再“下层”的顺序疏散,靠近出口和最不利疏散区域的人员可先安排疏散。 4.对于能够自主行动的患者,在疏散引导人员的引导下,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在他人协助下能够行动的患者,要在家属或医护人员的协助下,在疏散引导人员带领下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不能自主行动的患者,医护人员要用担架或木板进行转移,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5.疏散时要安排专人逐房检查,核实现场所有人员是否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6.其他相邻科室负责人协助着火科室疏散人员并作好本科室的疏散准备。 7.保安执勤人员分别到各出入口维护疏散秩序,疏散院内车辆,防止有人员再次进入医院。 8.监控室向患者进行广播(广播词附后)。在紧急情况下监控室可直接启动应急广播进行疏散。 (四)安全防护组 1.安全防护组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发生火灾现场的外围警戒工作,要立即消除进入火灾事故现场通道的障碍物,保持消防车通道的畅通,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 2.现场设置警戒线,阻止围观群众靠近着火建筑物周围,防止灭火救人时被打碎的玻璃从高空掉落伤人,维护好现场周围秩序。 3.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保护事故现场。 4.疏导交通,保障救助人员通行,指挥危险区域人员撤离,防止有人因寻人寻物重返危险区域。 5.保卫医院事故现场设施和财产安全,防范犯罪行为和别有用心的人混入造势。 (五)医疗救护组 1.以救人为第一目的,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包扎和处理,迅速撤离火灾现场。 2.在救护中,医护人员必须密切观察伤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3.在救护过程中要科学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六)后勤保障组 1.向火场运送灭火器以及其它灭火用工具,火区烟雾大时,应向灭火抢险人员提供湿毛巾、强光手电等。 2.保证消防设施、消防电梯正常运行。 3.及时排除消防设施故障。 4.需要切断电源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煤气、氧气系统阀门。 六、报警及扑救初起火灾程序及措施 (一)医院任何部门或个人,在发现火警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消防灭火应急疏散组织、保卫科、监控室及消防部门119报警。 (二)全院各科室为突发火灾事故发生时一级责任报告单位,同时必须利用现有灭火器材立即形成第一只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1.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附近的职工立即按下按钮或电话通知消防监控室或保卫科值班人员。 2.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职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立即灭火。 3.事故部门护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引导人员从安全疏散通道疏散。 (三)火灾确认后,医院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立即启动相应消防设施(特别是防排烟系统),在三分钟内形成第二只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1.指挥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要求,通知各组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至各组及有关员工。 2.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医院的灭火器材、消火栓等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3.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4.安全防护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疏散围观群众。 5.后勤保障组应根据情况切断氧气、电源等设施。 七、突发火灾事件的监测检查 (一)火灾事件监测 1.医院保卫科是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每日的防火检查工作,下设消防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对全院监控区域内发生的隐患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所属区域部门,及时排除隐患。 2.对发现隐患拒不排除的部门,要立即向保卫科、院办逐层上报至院领导,直到整改、排除完毕。 3.医院各部门均有责任开展本部门所辖区域范围内火灾隐患的监测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排除,排除不了的,立即上报保卫科及院办。 (二)火灾隐患检查 医院保卫科在日常检查中,对各部门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限定整改日期,到期进行复检,直到隐患彻底排除、整改完毕。 八、火灾事后处理 (一)扑灭火灾后,安全防护组继续保护好火灾现场,对火灾现场的一切遗留物,燃烧过的或未燃烧过的物质及其陈设位置必须保持原样,在没有经过现场勘查人员允许之前,一律不准搬动,待指挥部告知可以撤离后方可撤离。 (二)指挥部协助消防部门查明火警、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情况,向院领导及消防部门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报告。 (三)撤销现场保护,清扫火灾现场必须得到当地消防机关的同意。 (四)医院保卫科及相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火灾事件进行调查,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火灾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九、要求 (一)在抢险救火中,各科室都要积极发挥主动作用,作好配合灭火和疏散工作。 (二)所有参战人员都要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接到命令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三)各组人员要协同合作,共同完成紧急情况下的各项任务。 (四)烟雾较大时,抢险人员应用随身带的湿手巾将口、鼻捂住后并身体贴近地面行走,撤离火场时要沿安全出口指示灯的方向撤离。 (五)本预案中指挥部及各科室负责人员如未在班,由值班人员履行其职责。 (六)由总值班室收集各科室负责人员联系电话,以备紧急联系。 十、注意事项 (一)预案贯彻:医院医护人员要认真学习本预案,熟悉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二)预案各组的组成:本预案要求各组组员也是上一级灭火组的组成人员。 (三)预案启动:在火警发生时,立即投入灭火,并根据具体情况立即启动科室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全力将火灾控制在初期阶段,如火灾难以控制,立即启动本预案。 十一、疏散路线 安全疏散路线:医院共有两个安全疏散楼梯,分别在东、西两侧,从东西两侧楼梯可撤离至一楼门诊大厅,再从南侧大门撤离至停车场。 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确保汛期各项设备设施的安全和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切实做好防汛前的准备工作。在发生汛情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团结协作、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原则,组织全院人员、力量,做好防汛自救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强降雨引发的汛情及水灾。 三、组织机构 (一)防汛应急指挥部 一旦发生汛情,迅速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理工作。 总指 挥:院长 副总指挥:分管副院长 指挥部成员:办公室主任、总务科科长 职 责: 1.日常做好对防汛工作的监管。 2.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必要时请求外力支援。 4.指挥应急处理工作。 (二)防汛应急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组员:总务科科长、成员 职责: 1.汛期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 2.发生事故时,组织人员实施抢修。 3.向应急指挥部汇报事件情况。 4.事后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三)病区应急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组员:病房主任、护士长、门诊主任、急诊主任 职责: 1.医务科、护理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院临床、医技科室进行医疗救护等工作。 2.各一线科室成立救援组,协助总务科进行应急处理工作。 四、应急程序 防汛重点部位包括院内建筑物、排水管、食堂、设备层、配电室(重点是有设备的地方)。 (一)总务科应急程序 1.汛期中,实行昼夜值班制度,防汛队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传达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指示,妥善处理院内各部门的报修电话。 2.遇有大雨以上雨情时,(大雨连续下2个小时以上、暴雨1个小时以上)抢险队员须在岗值班;抢险队全体队员在岗值班或到达指定地点待命(雨情以天气预报为准)。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外出必须请假。 3.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掌握最新防汛情况。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通知或遇到紧急险情时,应及时向院防汛应急指挥部汇报。 4.抢险队在接到防汛指令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5.降雨量达到中雨以上时,防汛队应组织队员在雨中及雨后,对房屋安全、漏雨等情况进行检查,登记房屋异常状况、漏雨部位和积水情况等,并及时组织抢险抢修。对存在漏电情况的现场,要及时断电。 6.进水点能堵则堵或将进水点引向安全地方。 7.通过抽水、各种容器、废布料将建筑物内积水清干。 8.首先将靠近受灾点防水防潮、灭菌物资有序装箱通过安全通道撤离现场并统一放置一处,接着将其它物资有序装箱撤离现场。 9.在防汛救灾工作结束后,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临床科室应急程序 1.医护人员发现漏雨或雨水进入楼道后应立即电话通知总务科,说明详细情况。 2.组织医护人员及患者陪护将污水扫至公共卫生间,防止污水进入电梯间和强电井内。 3.为防止汛情对患者及医护人员产生伤害,各一线科室在汛情发生后自行成立抢救组及准备急救药品,随时准备抢救伤员。 4.水势较大及安全距离受到威胁情况下,在保证人身安全情况下,首先迅速将受到威胁的物资装箱并打上序号走安全通道运离,避免灾情加重;接着将其它物资有序撤离现场;最后将可能被浸泡的区域及其它物资撤离至安全地方统一暂时存放。 五、保障措施 (一)应急小组成员应随时保证通讯畅通。 (二)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我院的防汛现状要做到心中有数。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施工工地、各种管线、各种设施,要责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达到安全度汛要求。 (三)水暖维修人员实行昼夜值班制度,并保证与各科室的联系,做好24小时随叫随到。 (四)总务科要定期(每年不少于1次)组织进行防汛应急演练,使员工熟练掌握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五)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工具的准备和储备工作。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发生地震灾害时对患者、陪伴家属及医院工作人员的安全疏散,实施抗震救灾,保护所有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灾情判断 当发生强有感地震时,可能出现房屋晃动、吊灯摆动、物品移动、照明电源中断、通讯联络中断、电梯停运,现场人员惊慌失措、秩序混乱、拥挤、踩伤、摔伤、砸伤、人员被困等情况。 二、组织机构 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院长 副总指挥:副院长 成 员:办公室主任、病房主任、护士长、门诊主任、急诊主任、总务科科长、安保人员 集结地点:医院楼前空地。 职 责:负责全院地震灾害抢险指挥工作。 三、应急程序 (一)全体职工要树立“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的观念,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医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人员必须以最快的方式赶到医院,根据现场职务高低依次负责组织抢险救灾。 (二)院办或医院行政值班在地震发生后要立即向医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并通知抗震救灾抢救组。 (三)抗震救灾抢救组成员在地震发生后要立即到达现场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险、解救伤员、尸体保管。 (四)抗震救灾物资平时存放在总务科库房备用。 四、疏散程序 方针原则:预防为主,措施得力,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患者至上,遇震不乱,减少损失,避免伤亡。 (一)指挥员立即到达指挥位置行使抗震救灾指挥权。 抗震指挥部位置:院内空地临时指挥部(首选住院楼前空地)。 (二)总指挥抗震救灾时在医院的职务——最高领导。 白天:院长、副院长,依次类推。(下同) 夜间:行政值班、二级班医师。 病区指挥: 白天:科主任、护士长。 夜间:值班医师、护士。 (三)各病区医务人员坚守岗位,稳定患者情绪,让患者远离玻璃门窗、吊灯等头顶上的装饰物,保护好头部,就近躲在坚固的床下、桌子下或墙角,关闭空调、照明电源,保护好患者,防止发生患者跳楼摔伤、电击伤、踩伤等意外事故。 (四)门诊医务人员立即停止各种检查,坚守岗位,关闭各种仪器及电源。将病人就近躲避在坚固的办公桌下、床下及墙角处防止砸伤。 (五)财务人员立即将现钞和支票锁在保险柜内,带好钥匙,锁好门窗,就近隐蔽在安全区。 (六)职能科室人员立即关闭电源,锁好门窗,到达指定位置,接受指挥部的领导、调遣。 (七)保卫人员加强对财务、变电室等要害部位的巡视,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八)药库、药房工作人员锁好门窗及毒麻、贵重药品,防止被盗、丢失,就近躲避在安全区,震后及时检对,并将情况报指挥部。 (九)节假日及夜间地震时,各级指挥员应迅速到达医院,组织指挥抗震工作。 (十)各病区指挥员、医院总指挥在得到上级、地震局确有大震的指令或大地震已经发生时方可下令疏散住院病人。 (十一)各病区医务人员、保卫人员,未得到总指挥下达的撤离命令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保护病人生命及国家财产的安全。 五、紧急疏散方式 (一)住院病人及病房工作人员: 各病区经消防安全通道沿楼梯下至一楼后疏散至安全区(参考各楼疏散图)。 (二)门诊病人及工作人员: 经消防安全通道沿楼梯下至一楼后疏散至安全区(参考各楼疏散图)。 六、震后措施 (一)医务人员迅速对摔伤、砸伤、烧伤、踩伤的病人实施救治。 (二)医务人员对本病区的患者逐一检查、治疗,病房主任将本病区地震中病人情况向医务科汇报。 (三)财务科人员及时核对账目,向科长汇报,科长将账目情况向院长汇报。 (四)总务科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辖设备全面检修,恢复正常运转。 (五)各要害部位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灾后情况及时上报分管院长。 (六)医护人员除对住院患者实施救治外,还要承担社会因地震受伤及其他患者的救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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