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rmyy/2019-0000021 | 公开目录 | 公卫措施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人民医院 | 发布日期 | 2026-04-23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人民医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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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医院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患者及医务工作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安全稳定,配合各级部门应急任务,做好医疗保障与救治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应对全县突发事件的院内和院外医疗救援,以及医院内部发生的、涉及跨部门的,或超出各部门处置能力的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本预案指导全院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三、定义 应急预案是指为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各类紧急应对行动而预先制定的方案。 四、原则 救死扶伤,以人为本;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能力。 五、总则 (一)风险评估 根据沂南县独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特点,以及医院的工作实际,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所有重大灾害均存在危及人民生命健康的风险。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严重刑事案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舆情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二)分类分级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可控性、准备情况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一般突发事件(Ⅳ级):一次事件伤亡总人数5人以上、10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事件。 2.较大突发事件(Ⅲ级):一次事件伤亡总人数10人以上、30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事件。 3.重大突发事件(Ⅱ级):一次事件伤亡总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事件。 4.特别重大事件(Ⅰ级):一次事件伤亡总人数5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有关部门请求国家、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事件。 (三)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医院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医院制定的应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总体预案的组成部分,是医院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3.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医院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部门内部发生、与部门具体工作紧密相关、局限范围较小的突发事件制定的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简单、具体、操作性强,可采用条目式或流程图。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及时修订或增加。 六、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设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突发事件指挥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是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最高领导机构。 2.研究确定医院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3.组织编制审定医院应对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 4.指挥对医院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承担和落实政府卫健行政部门指令,指挥组织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和防控工作。 5.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协调与上级卫健行政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支持。 6.分析总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二)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负责人由领导小组成员担任,成员包括领导小组相关成员、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根据需要抽调或聘请的临床专家等。 指挥部主要职责:具体负责指挥对一般突发事件及以上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日常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医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医院办公室主任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 1.履行档案整理、信息汇总、应急值守和综合协调职责。 2.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医院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工作。 3.定期组织修订医院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宣传培训,督导检查预案演练工作。 (四)工作组 由领导小组设立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信息联络组等工作组。(附件2) 1.医疗救治组:由医务部、护理部、感染管理部、门诊部、公卫科等负责人组成。 医疗救治组主要职责: ①组建并管理医疗救治应急队伍。 ②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检查督导应急管理中医疗救治的有关准备工作。 ③现场指挥调度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2.后勤保障组:由医院办公室、药学部、输血科、总务科、医学装备部、基建科、计算机信息中心、财务部、保卫科、车队等负责人组成。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①加强后勤支持系统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后勤保障水平,检查督导应急管理中后勤保障的有关准备工作。 ②按照分工和工作需要组建并管理各应急队伍,包括抢险、转运、物资支持、技术支持和生活保障等。 ③按照分工和工作需要现场指挥调度有关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安保维稳、抢修、物资转运、人员转移和疏散等。 ④协调组织心理干预,善后、救助等有关事宜。 3.信息联络组:由医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公卫科、医务部、宣传科、护理部、科教科等负责人组成。 信息联络组主要职责: ①加强应急工作制度建设,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分工和工作需要组建并管理有关应急队伍。 ②突发事件信息上报。 ③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对突发事件现场及应对处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保留影像资料。接待新闻单位,协助新闻单位做好新闻报道。 ④舆情处置。 (五)专家组 由领导小组建立医院内部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指定或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附件3) 专家组主要职责: 1.为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提供决策建议。 2.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需要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应急队伍 应急队伍是应急处置的骨干和突击力量。各工作组按照分工、专业和工作需要组建应急队伍,并根据需要建立梯队。志愿者和全体职工为应急救援的辅助力量。应急队伍由领导小组、指挥部和各工作组按照应急预案调动。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应积极开展应急队伍的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 应急队伍主要职责: 1. 医疗、护理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职责 (1)在医疗救治组的领导下和专家组的指导下,直接参与现场救治和伤病员转运和院内各项救治工作。 (2)救援过程坚持依法执业观念。 (3)加强急救理论和技能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急救水平。 (4)反应迅速,保证第一时间赶到集结地点。 2. 后勤保障应急队伍主要职责 (1)在后勤保障组的领导下和专家组的指导下,及时高效执行治安维护、抢险、转运、物资支持、技术支持、人员转移疏散等应急任务。 (2)加强专业理论和技能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3. 信息联络应急队伍主要职责 (1)在信息联络组的领导下和专家组的指导下,负责信息联络工作。 (2)与相关部门及时联系,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七、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收集、整理和研判气象预报、停电停水停气公告、媒体與论报道等公共信息以及上级各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对可能对医院造成重大影响的信息,及时上报。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风险评估和脆弱性分析,完善各项制度与防范措施,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部门等。预警信息由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必须经过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方可发布、调整和解除。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进行,对手术室、ICU、介入科、神经内外科、急诊医学科、产科、新生儿科以及配电室等重要特殊部门应当重点告知。发布预警后,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开展工作,根据预警级别和需要,成立应急指挥部和专家组,医院办公室、各工作组、应急队伍、科主任、护士长等进入应急准备状态。 红色预警(Ⅰ级):成立应急指挥部和专家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全体职能部门主任、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各工作组、应急队伍到岗就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 橙色预警(Ⅱ级):成立应急指挥部和专家组,各有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事件可能影响波及的相关职能后勤部门主任、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各有关工作组、应急队伍到岗就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 黄色预警(Ⅲ级):各事件可能影响波及的相关职能部门、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各有关工作组、应急队伍有关成员到岗就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 蓝色预警(Ⅳ级):各事件可能影响波及的相关工作组、应急队伍有关成员到岗就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 (三)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发生较重及较重以上突发事件,或者本级不能完全处置控制的突发事件,第一发现人、各接报人必须立即按本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流程和要求上报。整个报告流程完成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0分钟。初步认定为突发事件并达到报告要求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卫健局电话报告,并在30分钟内上报书面材料。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类别、事件性质、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对已由本级完全处置控制的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应及时向上一级报告。 ①各种突发事件现场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职能部门(医疗、后勤、保卫等)、本科室主任、医院办公室(夜间、节假日期间为行政值班)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时间、地点、范围、程度以及应对现状,为接报者提供评估决策依据。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程度,若有必要,须拨打外部救援电话,如110、119等。 ②各职能部门、行政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医院办公室负责人和本部门负责人报告。 ③医院办公室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医院领导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若有必要,须上报主管部门或县委、县府值班室。 ④医院领导根据有关规定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若有必要,须向上级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 2.先期处置 ①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现场人在完成信息报告的同时进行先期处置。例如:医务人员应按照现场处置方案组织本部门的救治工作。后勤部门应按现场处置方案开展自救,如停电开启备用发电机等。发生火灾时,应按现场处置方案进行火灾着火点扑救。发生化学毒物、毒气扩散等突发事件时,应按现场处置方案或应急预案组织疏散现场等。 ②职能部门、行政值班的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在完成信息报告的同时,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先期处置。行政值班作为现场第一指挥人,指挥、组织、协调先期处置。 ③医院办公室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在完成信息报告的同时,随时了解进展情况并再报告,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根据情况和上级指示,进行应急指挥,并组织协调院内处置。 ④医院领导接到报告后,在完成信息报告的同时,对较重及以上突发事件应赶赴现场,根据情况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实施应急响应。 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责任人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①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 ②响应程序:一般局部突发事件(Ⅳ级):由科主任根据第一现场人报告或现场具体情况,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实施应急处置,同时按规定流程报告。较重突发事件(Ⅲ级):由行政值班、医院办公室负责人或职能部门负责人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启动部门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并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实施应急处置,同时按规定流程报告。严重突发事件(Ⅱ级):由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有关领导小组成员应赶赴现场,指挥调动各相关工作组及专家组,实施应急处置,同时按规定流程报告。特别严重突发事件(Ⅰ级):由领导小组组长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应赶赴现场,成立应急指挥部和专家组,指挥调动各相关工作组、应急队伍、科主任、护士长等,实施应急处置,同时按规定流程上报。 ③应急结束:按照谁启动谁撤销的原则,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予以撤销。 4.恢复与重建 ①善后处置。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部门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做好终末消毒处理和环境清理工作;提供心理援助;协助做好司法援助、社会救助和保险理赔工作等。 ②调查、评估与总结。要对较重及以上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 ③恢复重建。按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同时根据调查评估的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5. 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可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医院应对措施和员工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八、应急保障 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医疗卫生保障。医务部、护理部、公卫科、门诊部、感染管理部等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协助医学装备部、药学部、总务科建立健全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证及时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等。 2.人力资源。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感染管理部、公卫科、药学部、急诊医学科、医学装备部、总务科、基建科、保卫科、安全生产办公室、计算机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 3.物资保障。药学部、医学装备部、总务科、保卫科、基建科、计算机信息中心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台账清晰,按时盘点,及时维护更新。 4.财力保障。财务部、审计科、招标办、监察室要保证所需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要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基本生活保障。医院办公室、总务科等部门要做好医院餐饮、被服、住宿等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6.交通运输保障。医院车队、急救中心要保持良好车况,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保卫科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院内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7.治安维护。保卫科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医院秩序。 8.人员防护。各级责任人,在紧急情况下确保医患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9.通信保障。信息中心、医学装备部要完善通信网络,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固定电话网络与移动通信网络、对讲呼叫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10.公共设施。按照职责分工,有关职能部门分别负责电、水、气、氧等的供给,以及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九、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本部门或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并将记录材料及时上报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宣传和培训。宣传科、安全生产办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职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责任与奖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预案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十、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 《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沂南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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