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
学校:①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②拟转入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接收家长申请并让其提供入学材料(按照中小学一年级入学要求执行)—③拟转入学校初步审核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并提出意见—④拟转入学校集中向县教体局普教科提交转学报告(内容包含拟转入年级的班额情况、空余学位情况、学生名单和家长提供的原始证件材料)—⑤县教体局根据具体情况审核确定转入名单—⑥学校通知确定转入的学生家长办理转学手续。
1、县区内转学
每学期初开学一个月内由学校集中办理(3月和9月,其他时间不办理)。
家长提出申请经双方学校初审通过报县教体局同意后。①家长到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和回执(一式一份,学校在转学证上盖章)—②家长持转学证和回执到申请转入学校盖章—③转入学校收到到转学证后,在转学证和转学回执上盖章同时在学籍平台上提交转入申请—④家长将转学回执交由原学校存档,原学校见回执提交转出申请,学校收集整理好转入转出汇总名单和相关材料于3月(9月)下旬到县普教科集中办理学籍异动。
2、跨县区、跨市区转学
随时办理,限10个工作日内结办。
①家长到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和回执(一式两份,在转学证明上盖章)—②家长持转学证明和回执到县普教科盖章—③然后到转入学校和转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盖章—④回执一份交由原学校存档,一份交由县普教科存档,学校见回执在学籍平台上提交转出申请,县区见回执后予以审批学籍异动。
3、跨省区转学
随时办理,限10个工作日内结办。
①家长到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和回执(一式两份)—②家长持转学材料到县普教科盖章,然后到转入学校和转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盖章—③回执一份交由原学校存档,一份交由县普教科存档,学校见回执在学籍平台上提交转出申请,县区见回执后予以审批学籍异动。
由于各省学籍管理系统不统一,转学证样式不做统一要求,如果有家长持对方开具的一式四联或四份的转学申请表,也可直接签字盖章,其中一份我方学校存档,跨省转学应由转入方先发起申请,然后转出方提交转出申请,然后双方省份对接。
注意:问题学籍和无全国学籍号的学生不能进行跨省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