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jtj/2019-0000013 | 公开目录 | 咨询服务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9-06-18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第四实验小学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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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办理学生在校证明? 家长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学校教导处找学籍管理员填写申请(说明用途),由学籍管理员打印学生学籍证明。 2.如何办理休学证明? 学生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学业的,需要出具县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药费单据、病历和户口本等到学校教导处找学籍管理员申请办理休学。学校打印休学申请表,并向县普教科提交休学申请,然后学籍管理员持手续到县普教科进行核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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