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jj1/2023-0000071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进一步加强“厂中厂、园中园”及关停并转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进一步加强“厂中厂、园中园”及关停并转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深入开展,切实强化“厂中厂、园中园”及关停并转企业安全管控,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等“五个一批”工作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开展“厂中厂、园中园”及关停并转企业专项整治,狠抓重大隐患整治和风险源头管控,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6月底结束。 三、整治内容 (一)加大“厂中厂、园中园”排查整治。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厂房、小微工业园、孵化园、电商小微园、交通运输货运站、经营性自建房等出租给多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建筑,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重点整治出租方是否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严格把关,是否将厂房、场所和设备出租给装备落后、风险较高、管理混乱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是否充分了解承租方的生产工艺、原料产品、设备设施,是否配合为承租方提供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的条件;出租方和承租方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出租区域和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对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同一生产区域涉及两家以上承租方的,出租方是否明确各个承租方的职责,是否将可能危及其他承租方安全的生产作业行为设置在同一厂房(车间)内;承租方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协议,是否存在违章搭建、违规分割、乱堆乱放、私自改变生产工艺等行为。 (二)强化关停并转企业安全管控。摸清关停并转企业底数,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动态跟踪销号,确保安全稳定。强化人员培训,加强设备保养维护,严防人员不稳定,安全管理意识下降,设备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切实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防关停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经营,严防关停企业将停用、闲置的厂房、设备设施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对已经关停、转移的企业,对相关许可证要及时上报办理注销手续。严禁个体民工、借用资质的单位从事设备设施的拆除。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储罐、管道、反应釜等设备设施的清理、拆除,以及涉及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必须开展风险评估、技术交底、检验检测、危险性告知、现场监护并做到持证作业。 (三)强化危险作业管控。加大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等危险作业管控力度,全面辨识管控作业安全风险,严格按规程作业,坚决杜绝各类“三违”行为。要按照“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强承包商和外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失管漏管。紧盯安全管理制度、作业票证审批、现场安全管理、风险辨识管控、防护措施落实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危险作业管理走形式、搞变通等行为。 (四)强化危化品使用管控。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是否按规范分区分类储存,不得超量、超品种储存,相互禁忌物质不得混存混放。同一库房内隔离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是否设置明显的标志,是否粘贴或者栓挂与包装内物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仓库和作业现场是否设置可燃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防爆电气设施、防泄漏和防护围堤、消防设施、冲淋器、洗眼器等安全设施和应急器材以及防毒面具、防护服等个体防护装备。严禁在仓库内分(换)装、拆分、开箱(袋)、开桶(瓶)和调配等作业;作业现场当天未使用完的危化品是否及时妥善处置,严禁随意放置在生产现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把“厂中厂、园中园”及关停并转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的重要内容,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抓实抓细。 (二)全面摸清底数。要全面摸清“厂中厂、园中园”及关停并转企业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整治,该关停取缔的必须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电、断水,清设备、清产品、清原料)。每处空闲院落、闲置厂房以及关停并转企业都要明确包保责任人,不定期开展排查,确保及时发现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及时报告、及时整治,形成工作长效机制。 (三)强化人员培训。应急、市场监管、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协调相关单位,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培训,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者的持证就业需要。人社部门要加强对零工市场和灵活务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对登记求职以及从事充装作业、叉车作业、焊工作业、电工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要审验其有效证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到不持证不作业,从源头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厂中厂、园中园”及关停并转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的意义、内容、要求,扩大声势、推动工作。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在新闻媒体上深入解剖分析、广泛宣传,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及时公布典型事故查处结果,强化警示震慑。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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