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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jj1/2023-0000110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深入开展燃气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燃气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6月22日全国、全省及全市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做好燃气领域当前安全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去年以来,我县按照省、市安委会部署,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及“百日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县燃气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从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来看,部分协调机制成员单位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配合意识不强,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部门还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部分地区餐饮场所存在燃气报警装置安装不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用气意识不高等问题。个别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还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线员工操作不规范、岗前教育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各乡镇 、街道、开发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推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提高整治成效,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

二、迅即开展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活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从即日起至7月底,不间断地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着眼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加大突出问题攻坚力度。重点排查整治五方面安全隐患:

(一)重点排查整治餐饮等人员密集用气场所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各类烧烤店、大排档、小吃店、农贸市场,以及各类酒店、商住混合体、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燃气报警装置安装不规范,软管私接“三通”等不合规连接方式,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超长度,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调压器,使用不合格气瓶或双相气瓶,在室内用餐区域设置燃气燃烧器具、液化石油气瓶,在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燃气,在不具备通风条件和室内环境维修燃气设施等安全隐患。

(二)重点排查整治城镇燃气特别是老旧小区安全隐患。要把老旧小区的群租房、出租屋、餐饮店等作为重点,逐门逐户进行排查提示,重点排查胶管老化、报警器超期、私自改造户内设施,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等安全隐患;重点排查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风险隐患。

(三)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隐患。重点排查瓶装液化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资质不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未严格落实气瓶充装追溯要求、未建立完善配送制度,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不严格,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一线员工操作不规范,应急处置专业装备器材、抢险抢修队伍不健全,应急演练实战性不强等安全隐患。县市场监管局要进企驻点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瓶产品质量的检查,加大对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监督管理,指导、推动充装单位及时将充装信息上传信息平台。县住建局要会同开发区管委会,进驻奥德燃气公司,严格落实安全准入标准,指导管控安全风险,督促整治重大隐患,强化源头治理。

(四)重点排查燃气管线设施维护施工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燃气有限空间、高空、动火、带压等维护施工作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维护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未经验收合格、未经监督检验合格即投入使用,燃气管线周边施工未落实保护措施。第三方施工期间未落实专人监护规定、野蛮施工等行为造成燃气管网损坏等问题。

(五)重点排查燃气输送配送和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气具隐患。重点排查整治不落实燃气管道巡线制度,坚决清理整顿违章占压燃气设施、电线缠绕燃气管道、安全间距不足和在燃气设施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爆破、动用明火、开挖深基坑作业以及其他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及《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燃气压力管道及附属特种设备未实施定期检验,不具备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资格)的企业、车辆及人员从事燃气运输等,为工业企业违规提供LNG等行为。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等问题。

三、强化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燃气安全工作分管同志要靠上抓、抓具体,深入一线,亲力亲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化作用,逐门逐户组织开展上门检查,全面摸清辖区内燃气生产经营运输单位和商业用户底数,逐一建档造册,逐一排查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要强化统筹协调,充分调动住建、公安、交通、商务、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力量,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二)强化执法检查。县燃气协调机制要根据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安排,立即组织开展燃气领域联合执法行动,发现问题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坚决以“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弄虚作假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严格依法行政。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依法顶格处罚、严厉打击。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用气单位,坚决按规定停止供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使用燃气的场所、用户安装、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或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坚决依法处罚。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各燃气监管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确保事故处理、执法检查与行政处罚及时有效衔接,切实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通过上门服务、发放明白纸、制作短视频、发送提示短信、播放社区(村居)大喇叭等方式,多渠道加大安全用气常识、用气操作规范、应急处置措施、自救互救技能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有效提升广大燃气用户安全意识,普及安全法规和安全使用常识。要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召开事故现场会、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引导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吸取事故教训,时刻紧绷燃气安全弦。

(四)强化督导调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每周进行一次调度汇总,每周四16:00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安委会和县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协调机制办公室。县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协调机制办公室将根据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并定期通报。对工作缓慢、发现不了问题、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边排查整治边产生新的隐患的,将通过发出提醒函、约谈等方式督促改正,对工作敷衍应付的,建议纪委等部门给予追责问责。

县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协调机制办公室联系人:高彬,联系方式:5251027,协同邮箱:沂南县住建局公用事业科。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沂南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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