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沂南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文件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7年,我县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县中医医院成功入选国家首批记忆障碍防治中心建设单位,荣获中国县域医院智慧创新奖,是临沂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县级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被授予全国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获评山东省首批中医药特色专科医院;在全市率先开展了国医堂建设,积极创建精品国医堂和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对照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全县中医药工作在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中药产业规模化发展、中医药人才配备等方面还存在不强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推动解决,保障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是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年,与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无缝衔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省市县中医药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临沂市委、市政府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沂南县委、县政府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紧密对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和市卫健委《2022年全市中医药工作要点》创建要求,制定形成《方案》。
《方案》各项建设标准、重点任务内容和重点指标的贯彻落实、创建达标,将进一步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实现新振兴。
二、决策依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22〕2号)。
三、出台目的
在巩固2017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全面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提高群众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建设标准要求
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建设共包括组织管理、促进发展、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服务能力、满意度和知晓率6项建设标准和42项评审内容(其中,包括14项重点指标),总分为1200分,其中重点指标430分,其他指标570分,加分项20分,重点指标必须达到90%及以上为合格。
五、重要举措
(一)建立健全县级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和以临床价值、技术劳务价值为主要依据的中医医疗服务卫生技术评估体系,推进中医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中医医共体建设,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落实分级诊疗、双向转诊。
(二)引进中医药高精尖人才和名、老中医,实施学经典、用经方、传经验“三经传承”战略,提升中医临床诊疗能力。培养中西医融会贯通的复合型医学人才队伍和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人数占比达到25%以上。
(三)推进县中医医院五个全科化建设,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慢性病患者推广中医治未病方案,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大力推广适宜技术。
(四)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将中医药纳入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强化中西医结合,中医药全程参与传染病预防、诊治、康复工作。
(五)发挥医疗机构中医药科普阵地作用,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中医药文化宣传角,推广养生保健方法。
解读单位: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咨询电话:0539-3221724
咨询地址:沂南县银杏路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