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jtj/2025-0000306 | 公开目录 | 特殊需求政策与解读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5-07-2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政策解读】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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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政策解读 问: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问:开学前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学校报道,需要如何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答:需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提前向学校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问:什么时间可以办理休学?如何办理休学? 答: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可以随时办理休学。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学生及其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 2、学校审核同意后打印填写《休学、复学审批表》并签字盖章; 3、学校在学籍管理平台上提交休学申请,上传审批表和学 生的证明材料,同时向教体局报统计表。 问:学生身体康复了能提前申请复学吗? 答:休学期限为一年,不能提前复学,学生应在休学期满的一个月以内及时办理复学手续。 问:怎样申请复学? 答: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学生持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审核同意在《休学、复学审批表》上签署学校意见; 3、学校在学籍管理平台上提交复学申请。 问:有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吗? 答: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转学。 咨询电话: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0539-7906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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