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政策内容 |
享受条件 |
补贴标准 |
流程材料 |
经办渠道 |
适用主体 |
办理期限 |
就业援助类 |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
不超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的2/3执行; |
申请材料:《沂南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沂南县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社保缴费凭证。以上可通过系统核查比对提取的,不再提供相关材料;相关证件能以电子证照替代的,可以使用电子证照。 办理流程:个人提交申请材料-人社部门现场受理-信息核对-审核后办理结果告知 |
1.线上办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现场办理: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指导科3222480 |
就业困难人员 |
现场办理。 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包括公示、资金拨付到位时间) |
城乡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等乡村就业困难群体: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
乡村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由县区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
申请材料: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办理流程:到村居社区委员会填写报名表,现场办理 |
各村居社区委员会现场报名,咨询电话3255958 |
城乡就业困难群体 |
按公告时限要求办理 |
城镇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范围基础上,安置范围扩展到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
申请材料: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办理流程:到村居社区委员会填写报名表,现场办理 |
按公告时限要求办理 |
职业培训类 |
职业培训 补贴 |
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统称六类人员),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
全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基准为600元/人、次,各市应结合培训课时、急需紧缺程度、产业发展需求、就业效果等因素细化本地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标准,具体执行标准可在补贴基准上下浮动,国家对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
申请材料:(一)个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人员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培训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下同)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相应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等。 (二)培训机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培训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相应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 办理流程:个人、机构提交材料-人社部门受理-拟发放补贴公示-发放补贴到账户 |
1.线上办理: 利用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网上申报。 2.现场办理: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科3229136 |
六类人员 |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职业技能 鉴定补贴 |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六类人员,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标准,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确定。 |
申请材料:个人申领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符合条件人员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开具的相应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 办理流程:个人提交材料-人社部门受理-拟发放补贴公示-发放补贴到机构账户 |
1.线上办理: 利用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网上申报。 2.现场办理: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科3229136 |
六类人员 |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