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jj/2023-0000192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受理指南】投诉举报受理指南 |
投诉举报受理指南 一、受理条件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或管辖范围。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一)投诉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二)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三)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五)未提供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的材料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无 二、投诉材料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投诉人采取非书面方式进行投诉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规定信息。第二十四条 举报人应当提供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线索,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采取非书面方式进行举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 三、受理途径 (一)电话投诉举报 1、12345政务热线投诉举报电话:12345 2、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15 3、县市场监管局电话投诉举报: (1)投诉电话:0539-3228315 (2)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二)网上平台投诉举报 1、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12315”进行投诉举报。 2、登录全国12345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进行投诉举报。 (三)邮寄方式投诉举报 1、信件邮寄地址:山东省沂南县振兴路东首政务服务中心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邮政编码:276300。 3、联系电话:0539-3228315 注意事项:来信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投诉举报”的字样。 (四)现场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地址:沂南县玉泉路9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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