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fb/2024-0000208 | 公开目录 | 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3-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关于公布2021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县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各承办单位要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县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县政府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2021年沂南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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