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fb/2020-0000075 | 公开目录 | 新闻发布会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2-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场新闻发布会 |
今天下午,沂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第三场新闻发布会,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交易和企业复工等问题作出进一步明确。 一、县防疫指挥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市场交易行为和暂缓企业复工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和社会人员横向流动,严控疫情扩散,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的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的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等四大生产经营单位,在满足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生产经营外,其他各类经营主体一律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县防控指挥部之前已下发《关于全县市场交易行为的紧急通知》和《关于暂缓企业复工、复业的令》,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 二、严控市场交易行为 一是暂时关闭以下经营场所:1.全县暂时关闭农村大集,所有活禽、野生动物交易和宰杀点暂时关闭。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畜禽及畜禽肉产品,一律禁止转运贩卖,严禁私屠滥宰。2.所有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场所、宗教场所、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影院、网吧、电影院、KTV、宠物店、宠物医院、花鸟市场、专业批发市场(蔬菜批发市场除外)等所有经营单位一律暂停营业。3.大型商场除副食品超市开放提供生活必需品外,服装区、家电区、游乐区等一律暂停营业。 二是允许经营的场所有:县内超市、医院、农贸市场、蔬菜批发市场、加油站、婴幼儿用品店、药店等涉及市民生活必需的行业及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正常营业。 三是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允许经营的场所和单位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所有进出门店人员和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等防护措施的检查,对不佩戴口罩人员进行劝阻,发现异常的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置。2.生产经营场所、货物运输车辆全面落实消杀措施,配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定时消杀;3.安排专人疏导店内秩序,防止出现拥堵等问题。4.加严蔬菜批发市场和加油站经营管理。蔬菜批发市场要对进入车辆、司乘人员实行实名登记,进出严格消毒。蔬菜收购、贩卖来源及运输路线要据实登记。实行省外购销报备制度。加油站对加油车辆和驾驶员实行双实名制登记制度,所有记录留存备查,如发现外省特别是湖北省车辆及人员应及时报告。 四是严格管控市场秩序。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执法局和县商务局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对不符合防疫条件的坚决予以关停。 三、关于企业复工范围和条件 一是对畜禽屠宰加工和饲料生产企业。畜禽屠宰加工是我县比较大的产业,特别是春节前,畜禽屠宰企业放养了大量的鸡苗鸭苗,目前陆续进入出栏日龄期,如不及时恢复生产、保障饲料供应,将导致活禽大量死亡等一系列问题,势必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新的风险。同时,屠宰加工企业是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生产经营的行业。为消化存量,不叠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县防疫指挥部对企业复工制定了严格的复工条件:1.必须使用沂南籍工人,严禁用工跨县区流动;2.工人上下班、进入厂区人员必须实名制管理,严格体温监测等措施,一律凭通行证出入;3.进出车辆及厂区全面落实消杀措施,县外车辆提前报备凭出入证出入我县。此类企业由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畜牧发展中心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都要分别派驻驻场员,加大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行业协会要加强自我管约束和管理。 二是医疗、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和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生产标准与畜牧和饲料加工生产企业一致,也是三个条件:1.必须使用沂南籍工人,严禁跨县区流动;2.工人进入厂区必须实名制管理,严格体温监测等措施;3.进出车辆及厂区全面落实消杀措施。此类企业由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工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也要分别派驻驻场员,加大防疫措施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所有生产的企业必须通过合理调整和压减产能等措施减少用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有食宿条件的企业要对企业用工实行封闭管理,最大限度降低人员出入。 四是严格企业复工审批程序。复工企业一律由企业提出申请,乡镇检查验收通过后,报主管部门和县防疫指挥部批准,方可复工生产。 疫情防控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防控是最大责任,各企业和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也请媒体和社会各界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全力打赢防疫阻击战。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