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fb/2024-0000051 | 公开目录 | 媒体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媒体解读:《沂南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 |
一、制定背景 青少年是未来的希望。普及我县青少年科技教育,在广大青少年中营造崇尚科学、勇于创新的良好氛围,引导中小学生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从小树立科学精神,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提升他们的实践能力,是为创新驱动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为建设更加富裕美好沂南打下坚实的基础。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明确提出: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要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广泛开展科技节、科学营、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等科学教育活动,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夯实人才基础。 为增强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提高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根据法律法规和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沂南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 二、主要内容 《评选办法》共有十五条, 第一条主要明确设立县长奖的目的和制定依据; 第二至第四条明确县长奖的奖项说明、评选原则和评选对象; 第五条、第六条明确县长奖奖项设置情况; 第六条、第七条明确评选条件; 第七条、第八条明确评选委员为设置; 第八条、第九条至第十三条主要明确县长奖评审过程中的评审程序、责任分工和纪律监督等; 第九条、第十四和十五条明确《评选办法》有效期限和解释权等。 三、结果运用 县政府对“县长奖”获奖者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县长奖”获得者授予荣誉证书;对“县长奖”获得者的主要辅导老师授予“培育将”;对“县长奖”获得者所在学校授予“组织奖”。 报道链接:https://iapp.12345yinanshoufa.cn/share/YS0xNzctMzA1MjgwNDg.html 相关文章: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南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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