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4473219/2026-00007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 | 发布日期 | 2025-12-3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
| 标 题 |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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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文旅市场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扎实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强化理论武装,把牢政治方向。局党组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全年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12次,深刻把握法治建设在文旅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健全领导机制,落实第一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馆所)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结合文旅工作实际,修订和完善了《县文旅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县文旅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县文旅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一系列内部规章,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标准和文书。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涉法事务处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优化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并公开部门权责清单。严格落实《沂南县纵深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开展涉企执法问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全面自查自纠,梳理并整改问题4项。全面应用涉企联合检查平台,要求执法人员检查前4天线上备案,入企扫码率达100%。全年通过平台开展检查94次,其中联合检查71次,联合检查率达78.50%,有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探索“营商环境体验官”与文旅工作结合机制,征集意见建议,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严格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13次,检查市场主体32余家次。聚焦文旅市场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营业性演出、旅游市场秩序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检查各类文旅经营单位351家次。截至目前,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起,结案10起,收缴罚没款39798元。 (三)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旅游投诉电话等渠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全年受理并办结各类旅游投诉207件,办结率100%,投诉总量同比下降32%,未发生因文旅执法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政策法规、行政处罚结果、工作动态等信息80余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利用“5·19中国旅游日”“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法律进景区、进场馆、进企业”活动4次。通过设置宣传栏、发放“旅游消费明白纸”(800余份)、利用公共文化场馆电子屏、行业场所点歌系统、网络平台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受众达万余人次。 (二)推进文旅行业依法治理。发挥县文旅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召开专委会议4次,印发系列安全制度文件。开展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排查经营单位103家,整改隐患89条,整改率100%。在红石寨景区举办市级综合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聚焦民生实事。 牵头开展“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行动,召开联席会议4次,开展联合执法5次,检查导游89人次、车辆122台次、旅行社78家次。全年未收到“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类投诉,旅游类投诉同比下降32%。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是法治学习研究深度有待加强。学习形式仍以集体学习为主,运用法治思维破解文旅新业态监管难题的深度思考和创新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强化。面对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和新兴领域(如剧本娱乐、密室逃脱等),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部分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协同联动机制不够畅通。跨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制度化水平有待提升,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效率可以进一步提高。四是普法宣传效能有待提升。宣传形式和内容需进一步创新,针对不同受众的精准普法能力有待增强,文旅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的意识需持续巩固。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与工作打算 2026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与责任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引向深入,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是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化培训与实战演练,完善案件集体讨论、法制审核等内部监督机制。探索对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提升执法精准度和公信力。 三是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涉企执法平台应用,拓展“营商环境体验官”内涵,切实解决企业关切。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四是创新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策划开展更具吸引力、感染力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化“法律七进”(尤其是进景区、进企业)。加强以案释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业氛围。 五是健全协同高效监管体系。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执法联动,完善文旅专委运行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文旅市场治理新格局。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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