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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号公告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12-13 16:12:03

    沂南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3日选举李大军为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第六款规定,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沂南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0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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