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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来沂南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5-23 16:53:59

5月22日,由省公安消防总队党委成员、省消防协会秘书长徐明吉,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肖洪茂带领的安全生产督查组来我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贾孝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晓晖,副县长吴恩坤等领导陪同督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晓晖向督查组汇报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督查组先后现场检查了我县天彩礼花厂、沂南县运输公司、沂南金矿三处企业和界湖、铜井两个乡镇的安全生产情况,督查了我县及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材料,省督查组对我县的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指出我县各级领导干部“一线工作法”、“分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独立的应急指挥及安全监督办公场所等作法走在了前列,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成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今年以来,我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抓手,以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积极健全监管体系,大力深化专项整治,依法强化安全监管,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连续多年持续稳步好转。一是领导重视,思路清晰,把安全生产摆到全县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县政府及时调整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了县级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行了县级领导分工包扶乡镇、部门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健全了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扎实推行了领导干部“一线工作法”,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二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奖惩兑现,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县委、县政府根据各乡镇急94个县直部门的工作特点与工作职责,分别制定了不同责任内容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县政府县长与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各部门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全覆盖网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各乡镇与所属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县直部门与系统内企事业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把任务分解落实,做到人人有指标、有责任,不留任何空白点。同时明确规定,如果乡镇、部门与所属村居、企事业单位没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发生脱管的,就由间接监管责任变为直接责任。三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围绕“春节”、“两会”安全,扎实开展了“隐患治理年”第一战役;围绕汛期安全和奥运会安全,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活动;严打“三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四是加强人员培训,落实经费保障,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自然灾害预警机制积极构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我县成立了正科级的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投资280余万元建立了县级区域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办公楼,成立了100余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完善了18个区域性综合应急救援预案、21个行业应急救援预案以及350余个企业应急预案,安全事故预防救援体系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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