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广播电视局公开承诺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11-15 08:50:28
为切实改进全局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广电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向社会作以下
承诺,接受监督。
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服务热情,语言得体,严禁用不礼貌语
言伤害、搪塞对方。
二、严格遵守播出纪律、宣传纪律、转播纪律,宣传内容导向正确,严禁漏播、错播,杜绝报道失
实和出现政治性错误,保证安全播出.
三、新闻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被服务单位或个人索要、收受礼品。
四、播放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禁止播放与《广告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
内容。
五、严格按照程序执法,文明执法,严禁粗暴执法,杜绝违规违纪现象。
六、有线电视维修、安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城区有线电视维修,接到维修通知后,小故障
12小时内排除,较大故障72小时之内排除;接到安装电话,3天之内完成安装任务(特殊情况除外
)。乡镇有线电视维修,接到维修通知后,小故障24小时内排除,较大故障72小时之内排除;接到
安装电话,4天之内完成安装任务。
七、实行用户回访制度。对每天的维修服务情况进行电话回访,一旦出现维修不及时、用户不满意
,经调查核实后,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八、收费人员持证上岗、按标准收费,收费后给用户开据统一发票,对乱收费、不开票据的行为接
到一次投诉,查实后对责任人处以双倍罚款,并将其调离收费岗位或予以辞退。
九、设立维修服务热线和监督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维修服务热线:7372666,监
督投诉电话:73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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