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沂南县卫生局认真做好结合文章,不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营造了良好的医疗市场秩序。
一是坚持教育和惩治相结合。组织各医
疗卫生单位对广大干部职工和乡村医生开展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推行乡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实行学分制,并与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年度聘任结合,激发广大乡医的学习积极性和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局里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卫生所与乡医进行座谈,面对面交流沟通,及时了解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建立了乡村医生违法记录制度,将乡医违法违纪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对教育后不悔改的乡医予以解聘。二是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与突击集中整治相结合。我局成立了卫生监督执法科,设立了监督执法工作线,明确分管领导,配备执法工作人员和车辆,坚持每半年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违法机构和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收到良好的效果。特别是无证行医、非法医疗广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开展了“卫生监督执法4号行动”、打击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打击非法采供血和以乡镇卫生院和厂矿企事业单位一级医院为主的医疗机构专项整治等执法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96人次,车辆126余次,共查处案件64件,取缔无证行医、游医等35处,依法停播非法医疗广告2起,移送交法院执行的案件16件,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净化了医疗市场。三是坚持治本和治标相结合。严格医疗机构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服务半径、服务人口重新规划设置345处村级卫生所,对乡村医生进行考试考核,持证上岗,杜绝了“炕头医”、“夫妻医”和半医半农状态,城区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医疗机构外设门诊部和个体诊所进行审批,每年校验1次,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医疗机构视情况给予停业整顿、限期整改等,从根本上杜绝了无证行医、非法行医现象,为农民群众创造了良好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