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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司法局公开承诺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11-15 08:42:57

    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号召,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县司法局向社会作如下公

开承诺,并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从事法律服务的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遵守职业

道德、执业纪律,本着对企业、对外商、对私营业主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热情、公正地

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正在开展的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各

法律服务单位和法律服务人员严禁向当事人吃、拿、卡、要。在办案中一律实行统一收案、统一收

费,严禁私自提高收费标准。对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在工作或办案过程中,因出现违规违

纪问题受到当事人投诉的,一经核实,是机关工作人员的给予行政处分;是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

吊销执业证。
三、认真抓好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沂南优越的地理条件

、优美的环境和优惠的投资条件,为我县的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

同时,深入厂矿企业,开展依法治企,为全县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四、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好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营造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为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步伐做出更大的贡献。
监督电话:322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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