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服务业发展现状与思考
来源:统计局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5-17 15:31:26
服务业是指除农业、工业和建筑业外的其他各业,亦称第三产业,其发展水平是衡量生产社会化程度和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经济越发达的地区,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越高。相对工农业,服务业生产所消耗的能源原材料、占用土地、环境污染都较少,有利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大力发展服务业是沂南县提升经济实力、构建和谐沂南的必由之路,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本文对沂南县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粗浅分析,供县领导决策参考。
一、沂南服务业发展的现状
2006
年,全县服务业实现增加值
26.7亿元,增长
17.8 %,占全县生产总值(
GDP)的
32.6%。近年来,我县通过政策引导,加快了城乡建设的步伐,促进了个体
﹑
私营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进入“九五”时期,传统的服务业(交通、邮电、批零贸易、餐饮)稳步发展,新兴的服务业(房地产、金融保险、信息咨询、计算机应用、旅游、娱乐等)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
2006年,服务业活动单位数达
2409个,个体经营户数
17814个,涉及
13大行业。服务业内部结构各层次产业均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一)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快速发展
。
2006
年,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完成增加值
6.54亿元,增长
21.4%,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
24.5%,对服务业增长贡献率达
28.6%,拉动服务业增长
5.1个百分点。
(二)批发、零售贸易、住宿、餐饮业不断发展。
2006
年,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完成增加值
6.26亿元,比上年增长
11.8%,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
23.4%,对服务业增长贡献率达
16.5 %,拉动服务业增长
2.95个百分点。
2006
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8.32亿元,比上年增长
15.7%。其中批发业实现零售额
3.18亿元,增长
15.01%;零售业实现零售额
19.17亿元,增长
16.54%;住宿业实现零售额
0.02亿元,增长
2.46%;餐饮业实现零售额
5.67亿元,增长
14.2 %。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速,实现零售额
25.93亿元,增长
15.6%,增长幅度高出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零售额
2.6个百分点。
(三)金融保险业稳步发展。
2006
年,金融保险业完成增加值
1.1亿元,比上年增长
8.7%,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
4.1%,对服务业增长贡献率达
2%,拉动服务业增长
0.36个百分点。
2006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
51.98 亿元,同比增长
14%,居民储蓄存款
42.19亿元,增长
15.1%,人均储蓄存款为
4634 元,较上年增长
14.6%,增加了
592元。各项贷款余额
24.94亿元,增长
9.4%。
2006年末,保险业收入达到
1.5亿元,比上年增长
17.2%,赔款支出
0.45亿元,比上年增长
15.3%。
(四)房地产业高速发展。
2006
年,房地产业完成增加值
2.52万元,比上年增长
45.7%,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
9.4%,对服务业增长贡献率为
19.7%,拉动服务业增长
3.5个百分点,尤其是近几年房地产业市场异常活跃,利润丰厚,吸引了更多的县外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入了房地产的开发。
(
五)其他服务业全面发展。
2006
年,其他服务业完成增加值
10.28亿元,比上年增长
14.9%,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
38.5%,对服务业增长贡献率为
33.1%,拉动服务业增长
5.89个百分点,其中营利性服务业完成增加值
1.67亿元
,比上年增长
19.4%,占其他服务业增加值的
16.2%,非营利性服务业完成增加值
8.61亿元
,比上年增长
14%。
二、服务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沂南服务业虽然呈现健康发展的好势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的作用不断增强,但仍存在总量不足、水平不高、结构不优等问题。
(
一
)服务业总量小
,人均拥有量低。
2006
年,全县服务业增加值在临沂市
12个县区中居第
11位。与沂水、莒南和费县相比差距较大,分别少
21.4亿元、
17.59亿元和
8.86亿元,仅相当于沂水县的
55.5%、莒南县的
60.3%和费县
75.1%。从人均拥有量看,我县
2933元在全市居第
12位,与上述三县区之间的差距更为明显:莒南县、沂水县和费县人均拥有量分别是我县的
1.52、
1.48和
1.36倍。
(
二
) 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不高。
2006
年,我县服务业增加值仅占全市的
5.4%。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
32.6%,列全市第
9位。与山东省相比,其比重低
6.9个百分点,与临沂市相比低
2.6个百分点。分别比沂水、莒南低
1.9、
6.6个百分点,比费县高
2.2个百分点。
(三)结构仍然欠优,新兴服务业发育不足。
从服务业目前内部结构看,沂南仍以传统的商业、交通运输为主,新兴服务业(如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科技、旅游等)仍然发育不足。
2006年,交通运输业与商业的增加值占服务业的比重为
47.9%,比全省高
1.6个百分点;金融保险、房地产业、商务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比重为
19.8%,比全省低
12.2个百分点。
(四)服务业市场化程度不高。
沂南县除商业、餐饮业、运输业等传统产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外,信息服务、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广告业等新兴服务业,市场化程度仍比较低,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的发挥,产业化程度不高,对经济的贡献率不大。一些发展较快的新型产业,如金融、保险、电讯、教育、卫生、文化、信息媒体,过去长期处于垄断经营的状态,从而影响这些行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影响我县产业结构升级制约因素。
(五)城镇化水平制约服务业发展。
城镇化是服务业发展的需求基础,服务业的规模和结构,取决于城镇化水平和城市的规模及结构。国际经验表明,城市化水平越高,服务业群聚效益越明显,金融、信息等高效益的新兴服务业越发达;在城市化水平滞后的情况下,第三产业不可能有正常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沂南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成效也非常显著,但仍处于比较低的水平。
2006年末,我县城镇人口为
28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30%,比全市低
10个百分点。农村人口相对较多、城镇化水平偏低,使我县服务业发展空间狭小,客观上制约了服务业总量的扩张。
三、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我县在制定了“城镇突变、服务业突围”发展方向和目标后,应立足本县资源条件、市场潜力和比较优势,以调整和优化结构为重点,集中有限资源,优先发展生产服务和科学教育等战略基础产业,培育服务业的主导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传统服务业,拓展服务业市场空间,推动服务业结构升级。从目前情况看,我县应重点在以下四方面的结合上下功夫。
(一)加大第三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一是
要充分认识发展第三产业的重要性。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是促进市场经济全面发育、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国民经济整体效益和效率的重要途径。二是要加强宏观管理,健全第三产业管理体制。第三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做到统筹规划,分类管理,政策扶持。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第三产业的发展纳入经济发展考核体系,成立服务业统计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切实开展第三产业发展的调查统计和预测分析,为第三产业发展提供信息。三是要加大第三产业发展的投入。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导向、社会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为支撑的原则,支持鼓励国家、集体、个体、外商等各方面以资金、房产、设备、技术、信息、劳务等形式投入第三产业领域,采取多种形式兴办第三产业各类实体,推动第三产业发展。
(二)发挥资源优势,发展本县特色的旅游文化产业。
旅游业涉及行、住、食、购物、娱乐等多环节,对交通、住宿、餐饮、零售等多个相关产业提出需求,发展旅游产业将扩大产业发展空间。沂南县要发挥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开发和保护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品,打造“一山一水一丞相,汉墓汉街汉文化、红嫂红地红线路”的特色旅游文化,形成交通、住宿、饮食、购物、娱乐相结合的旅游综合服务体系。
(三)促进新老服务业和谐发展。
按照沂南县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服务业发展现状,沂南服务业要在巩固提高传统服务业的基础上,积极扶持新兴服务业,对商贸流通、交通运输、居民服务业、娱乐业等传统服务业要不断提高其服务水平,拓宽服务领域,探索新的经营方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信息服务、通信、旅游、社会服务等新型服务业要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加速发展步伐。
(四)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
城镇是第三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城镇化建设与第三产业的发展具有相互促进的关系,一方面城市现代化和城镇化不仅可以带动第三产业的加速发展,还可拉动国内需求;另一方面第三产业的发展可以扩大城镇就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加速城镇化建设的步伐。
二
〇〇
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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