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司法局
关于对《G205山深线临沂蒙河双堠水库段改建和库周交通工程沂南段农村村民住宅征拆补偿方案》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沂司审﹝2025﹞91号
沂南县水利局:
收到《G205山深线临沂蒙河双堠水库段改建和库周交通工程沂南段农村村民住宅征拆补偿方案》的材料后,经审核,现出具以下合法性审核意见。
一、审核过程及送审材料方面
(一)审核过程
收到《G205山深线临沂蒙河双堠水库段改建和库周交通工程沂南段农村村民住宅征拆补偿方案》的材料后,立即组织政府法律顾问李家升和公职律师王兴祝进行了审查,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政策的规定,对草案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是否超越法定职权,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论证,现已审核完成合法性审核。
(二)送审材料
沂南县水利局提供如下审核材料:
1、《G205山深线临沂蒙河双堠水库段改建和库周交通工程沂南段农村村民住宅征拆补偿方案》文本
2、起草说明
3、依据目录及其文本
4、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
5、专家论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
6、风险评估报告
7、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8、合法性初审意见书
9、部门会签意见
二、审核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3、《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
5、《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鲁自然资规〔2025〕2号)
6、《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发改委关于临沂市蒙河双堠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鲁水许可字〔2022〕212号)
三、合法性审核情况
(一)关于决策权限
经核查,G205山深线属于国家公路网规划干线,其改建工程涉及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权限。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出具的《关于G205山深线临沂蒙河双堠水库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鲁发改项审〔2025〕21号),符合《公路法》第十四条关于“国道改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立项主体及审批权限合法。
决策事项已编入2025年度沂南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沂南县水利局作为承办单位组织起草了该草案。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该事项可以由沂南县人民政府决策并组织实施。
(二)关于决策程序
沂南县水利局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决策公开专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该决策事项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决策程序符合规定。《G205山深线临沂蒙河双堠水库段改建和库周交通工程沂南段农村村民住宅征拆补偿方案》符合《沂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沂政发(2020)10号)的规定,无违反法定程序的事情。
(三)关于决策内容
《G205山深线临沂蒙河双堠水库段改建和库周交通工程沂南段农村村民住宅征拆补偿方案》从指导原则、安置对象、补偿安置内容及标准、安置方式、特殊情况处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规定,本次拟出台文件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规划内容详实、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四、审查结论
经合法性审查,决策主体符合法定权限、决策草案的形成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决策草案内容有制定依据和参考依据。
沂南县司法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