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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
索引号 sfj1/2023-0000050 公开目录 合法性审查
发布机构 沂南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9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卧龙源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暨汶河文旅产业带总体规划的合法性审查


收到《卧龙源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总体规划》的材料后,我局立即安排备案审查科业务人员和县政府法律顾问,根据法律、法规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核,现出具以下合法性审核意见。

一、审核过程及送审材料方面

(一)审核过程

收到《卧龙源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总体规划》材料后,立即进行了论证,现已审核完成合法性审核。

(二)送审材料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提供如下审核材料:

1、《卧龙源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总体规划》送审稿

2、起草说明

3、制定依据

4、起草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初审意见

5、征求意见情况

6、专家论证报告

7、风险评估报告

二、审核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二、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1.《沂南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

2. 《沂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3.《沂南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2018》

4.《沂南县村庄布局规划(2020-2035)》

三、标准规范

1.《旅游规划通则》GB/T 18971-2003

2.《旅游服务基础术语》GB/T 16766-1997

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GB/T 18972-2003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政策文件。

三、合法性审核情况

(一)制定主体和制定权限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编制了《卧龙源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总体规划》,符合《卧龙源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总体规划》的制定主体。

《卧龙源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总体规划》容未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增加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义务与责任,符合《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

(二)该规划无违反法定程序

《卧龙源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总体规划》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决策公开专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又召集6家县直部门和相关乡镇召开讨论会2次,充分征求意见,经统计,共收到做好引水上山涉及、突出主导品牌、发展民宿、挖掘汉文化等修改意见20条,采纳12条,未采纳8条。

综上所述,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基础上起草的《卧龙源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总体规划》符合《沂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沂政发(2020)10号)的规定,无违反法定程序的事情。

(三)该规划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不抵触

《卧龙源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沂南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沂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沂南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2018》《沂南县村庄布局规划(2020-2035)》《旅游规划通则》GB/T 18971-2003《旅游服务基础术语》GB/T 16766-1997《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GB/T 18972-2003等文件精神拟定成文,其内容不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相抵触的规定。

(四)该规划无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违法规定行政收费事项

编制本规划旨在适宜规划和建设具有未来乡村特色、现代乡村风貌、综合性乡村产业的新型城乡融合综合体,推进景区、乡村、休闲度假区、现代农业园区统筹发展,建设景区化村庄和休闲度假化社区,打造现代版沂南“富春山居图”和“清明上河图”,传承创新沂南乡村旅游发展范式,继续引领和创新沂南党政统筹、多业融合、全域发展、持续创新的县域发展模式,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本规划无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违法规定行政收费事项。

(五)该规划未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也未增加其义务,也不存在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等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

《卧龙源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总体规划》分为上下两篇,上篇共三章从发展战略、空间布局、项目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下篇共十章从项目背景、基地解读及战略与定位、战略思路、总体布局、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未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也未增加其义务。

(六)划内容符合我县实际,设计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卧龙源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总体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党建引领、绿色低碳、融合发展、共同富裕为根本遵循,以人本化、生态化、融合化、产业化、数字化为建设方向,以原乡人、归乡人、新乡人为建设主体,以造场景、造邻里、造产业为建设途径,以乡土味、乡亲味、乡愁味为建设特色,打造未来产业、风貌、文化、邻里、健康、低碳、交通、智慧、治理等场景,集成“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建设,着力构建引领数字生活体验、呈现未来元素、彰显沂蒙韵味的城乡融合片区。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

综上所述,《卧龙源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总体规划》制定主体未超越法定职权,制定过程符合法定程序,无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相抵触的内容,无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违法规定行政收费事项,该决策未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也未增加其义务,内容符合我县实际,设计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可以将《卧龙源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总体规划》提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

沂南县司法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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