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西村社区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政策背景
该片区房屋部分始建于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大多建于上世纪80年代,绝大部分为砖瓦平房和石头房,还有少量土坯房,危房集中、基础配套设施落后,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属典型的棚户区,急需改造。
二、决策依据
1. 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3.《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临政发〔2015〕18 号)。
三、出台目的
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的需要,同时进一步打造提升、畅通水系,保障县城防汛排水。
四、重要举措
(一)政府主导下的系统推进。建立指挥部、保障组、国有公司、拆违办“四位一体”保障机制和指挥部推进机制。实行县委、县政府统一决策、指挥部统筹推进、“六部两组一办一公司”集中保障、国有公司市场化运作、街道共同参与。城乡建设指挥部和片区改造指挥部,由县级领导班子任指挥、有关部门参与,强力推进,重点突破。指挥部对片区内的棚户区改造负总责,“两组一办”为搬迁工作提供政策、规划、资金、环境等保障,国有城乡建设发展公司作为搬迁工作的实施主体,进行市场化运作。
(二)群众主体下的民主参与。搬迁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全面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是做好搬迁工作的生命线。实行群众自治、共建共享,从工作方案、补偿安置标准的制定到安置区的规划建设,多方征求村居和基层群众意见,反复论证,最大限度地支持村集体发展,最好的地块用于安置区建设,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寻求政府、村集体、群众和开发公司多方的平衡点,找到最大公约数,不仅解决了遗留问题,更让群众看到了希望和发展愿景。
(三)政策公开下的阳光操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一个标准执行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一碗水端平。特别是产权认定方面,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反复认定过程,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搬迁户逐一初步摸底,对认定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房屋产权存在纠纷和认定争议、困难家庭等特殊情况,提前介入掌握全面情况,帮助研究解决方案,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让群众切身体会到搬迁政策的温暖。
(四)依法征收下的规范操作。充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县法院、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司法局全程参与,坚持依法依规拆、集中力量除违法建设,形成有力震慑,让群众看到我们的力度和决心。对群众纠纷,成立临时法庭,及时化解了群众内部矛盾,加快了拆迁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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