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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
索引号 zgzfj/2021-0000152 公开目录 风险评估
发布机构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02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草案)》风险评估报告


《沂南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风险评估报告


为了保证《沂南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正确实施,进一步增强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推动我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工作,同时为了加强风险预测、规划工作,使试点工作更好地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要点安排,县综合执法局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方案》开展了事前评估,充分听取村居负责人员、保洁、运输公司、部分居民的意见。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可能存在以下几个风险点:

(一)垃圾分类投放意识亟待加强

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一个重要前提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广大居民只有积极参与才能从源头推进垃圾分类与处理工作。从其他地区开展试点工作以来的情况看,垃圾分类处理主要还是靠政府投入来推动,由于受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比较淡薄。由于源头垃圾分类设施保障不到位,大部分居民家庭产生的生活垃圾未能有效。从政府到社会、到居民家庭,自上而下,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亟待加强。

(二)再生资源等回收系统亟待完善

目前全县废旧物资回收站管理不规范,没有建成标准化回收站点。总的看,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存在散、小、乱现象,规范化、规模化的回收企业数量难以满足需求,难以有效支撑资源化利用。由于受用地、配套政策与经费等因素制约,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后续发展缺少保障,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尚未纳入城市建设导则进行合法经营。比较规范的回收从业队伍和完善的可回收体系目前尚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低价值物品如针织物、玻璃等本来可以循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得不到有效回收利用,而是作为垃圾被填埋或焚烧。此外,针对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的处置设施还未建设。居民家庭废品难以有效回收,成为垃圾源头减量化不明显的重要因素。

(三)技术标准与硬件设施成为湿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瓶颈

在当前占比重过六成的垃圾资源化利用中,餐厨垃圾可以单独收运处理,加工转换为粗油脂、沼气等资源化产品,但是餐厨垃圾总体资源化利用尚未完全达到预期效果,由于缺乏相应的安全技术标准作支撑,如果全面推开垃圾分类处理,站在垃圾处置终端硬件设施保障的角度看,应加大餐厨垃圾的处置能力。

(四)工作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涵盖生活垃圾源头控制、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与末端处理等过程,涉及到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环保、商务、财政、税务、卫生、科技、宣传、教育等诸多部门,存在思想认识不统一、责任主体不明确、监管能力匮乏、处理设施、运行经费投入明显不足等问题。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肩负着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监督管理职责,面临机构、人员、设备不足,监管职能不足、环卫工人工资较低等诸多问题。垃圾分类处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无论是从设施建设、收集管理,还是资源化利用,都亟需建立一整套激励与约束政策,特别是经济补偿政策。

二、意见建议

(一)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全民参与意识。

生活垃圾分类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要充分认识开展垃圾分类的现实意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共同参与、互相促进的浓厚氛围。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宣传栏等各类载体开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平台建立垃圾分类处理宣传教育基地,针对不同群体研究不同的宣传方法,从娃娃抓起,做到家喻户晓,真正普及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强化垃圾分类意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切实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的覆盖率。

(二)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确保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一要加快建立运转完备、规范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通过政策引导、行业整顿、强化管理等措施整合现有的废品回收队伍,促使其规范化、规模化,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用地规划、交通运输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优化废旧物资回收点、回收亭体等布局,完善回收网络;要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拓展业务覆盖范围,运用电话回收、网络回收等方式,提高回收效率,方便市民交投;结合垃圾分类试点等工作,支持回收企业和有条件的加工处置企业在试点小区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并将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的处置纳入回收体系。二要积极推动回收体系与加工处置行业有效对接。相关部门应当积极搭建平台,促进废旧物资回收体系与已有的加工处置企业形成对接,构成产业链条,使符合环保要求的加工处置企业得到充足供应,保障资源循环利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三要加强政策引导,促进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提升。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加工处置企业存在的税收负担重、产品出路窄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当积极研究相关扶持政策,培育循环再生产品市场,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对因回收价格低导致未能实现回收再利用的废旧物资,有关部门要通过必要的扶持政策,促进其循环利用,降低环境压力。要积极组织和推动循环利用技术的研发,提高加工处置的科技水平,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通过资源化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

(三)提升处理技术标准,加快硬件设施体系建设。

湿垃圾占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过六成,要花费大力气解决湿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技术障碍和产品出路问题。要加强技术研发,通过完善技术、制定标准,解决当前湿垃圾资源化利用遇到的技术标准障碍。要具备超前规划意识,技术标准一旦明确,随即加大统筹力度,科学安排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和区域布局,促进资源的有效共享和合理配置,切实做到以资源化利用促进分类,推动减量目标的实现。要建立健全与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准确把握垃圾增量与处理设施建设保障的平衡,既要防止运行处理体系“吃不饱”,又要防止处理能力不足导致“垃圾围城”,避免因设施配备不到位、混装混运削弱居民参与分类的积极性。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合理地推行垃圾分类与处理工作。

(四)强化政策引导,完善运作机制。

对试点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究和指导,形成一套更加系统、科学和可操作的运作机制,有效发挥政府、市场、公众各方面作用。要根据居民家庭、集贸市场、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的构成特点,合理确定分类模式;对居住小区、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设计更具针对性的工作机制。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实行垃圾处理费用专款专用,保障从源头分类到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运转体系建设;针对当前居民分类投放缺乏约束机制、参与率普遍不高的问题,要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对策,包括垃圾处置收费政策的可行性研究等,建立长效的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分类资源利用等奖励与约束性制度,通过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方式保障政府、社会、家庭参与率;要加强垃圾分类与处理立法工作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工作的法制化与规范化。

(五)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工作

一要树立垃圾分类处理一盘棋的思想。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进一步细化落实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针对制约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工作的重点与关键环节,要明确部门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检查、评估和考核体系。二要突出重点,打造一批精品示范工程。瞄准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学校、机场、车站、大型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大的场所,重点推进垃圾分类和集中资源化处置,率先实现垃圾减量的目标。例如充分利用大型蔬菜水果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菜皮果壳垃圾制作有机肥料的有利条件,积极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三要积极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化。有关部门应当继续着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实施电器以旧换新、全装修住宅率先推行厨余果皮粉碎机建筑标准建设、净菜上市、湿垃圾集中就地消纳等工作,减轻集中收运和末端处置的压力。四要进一步总结完善试点工作经验与方法,有效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巩固并转化运用既有工作成果,由点到面,坚持路径清晰、重点突出、特点鲜明、富有成效地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工作。

根据分析论证,《方案》不会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舆情等造成负面影响,确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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