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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xj1/2022-0000141 公开目录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沂南县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22-12-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气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庄启华解读《沂南县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沂南县气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庄启华解读

《沂南县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县政府网站:今天,我们请到县气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庄启华同志为各位网友解读一下《沂南县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县政府网站:庄局长,你好,县政府办公室刚刚印发了《沂南县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能不能简单介绍一下《规划》的政策主要依据是什么?

庄启华:《规划》主要依据以下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00年);

二、《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

三、《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7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五、《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

六、《山东省气象管理办法》(2018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

七、《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

八、《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GB 31221-2014)(2015年);

九、《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中国气象局令第35号);

十、《沂南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

县政府网站:我们制定《规划》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庄启华:《规划》主要有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一、城乡规划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相统一的原则,实现城乡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严格执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各项技术标准的原则;

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四、经济合理的原则。

县政府网站:《规划》实施的建议和措施有哪些?

庄启华:一、本次规划确定的范围内,在用地建设前必须将本次规划提出的探测环境保护要求作为项目设计的依据之一。

二、为使本规划能顺利实施,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合作和协调,共同推进沂南县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规范化建设。

三、对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应加以重视和扶持,将探测环境保护工作予以量化,落到实处。

四、本规划由沂南县气象局编制,报沂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的沂南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征求沂南县气象局意见,报沂南县人民政府批准。

县政府网站:好,感谢庄局长的解读,谢谢。

解读单位、解读人:县气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庄启华

咨询电话:0539-3221657

咨询地址:沂南县澳柯玛大道西首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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