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gzfj/2022-0000021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2-01-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文字解读:《沂南县城区清雪铲冰工作应急预案》 |
文字解读:《沂南县城区清雪铲冰工作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背景 为有效应对冬季降雪天气,保障城区道路畅通,严防降雪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增强雪天道路交通应急保障能力,提前做好设备和人员准备,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降雪时能够快速、及时做出应急反映,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二、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县清雪铲冰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出台目的 建立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清雪铲冰机制。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城市规划区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为责任单位和实施主体,各负其责、分头行动,共同组织实施清雪铲冰工作。 四、清雪除冰应急举措 1.预案编制按照深度不同,将降雪分为三个等级: I级:积雪深度达5厘米以上,城区主要道路不具备车辆正常通行条件或者大部分道路出现排队等候通行现象,对城区交通系统造成严重影响。 II级:积雪深度3-5厘米,城区道路通行缓慢,路面出现结冰现象,对城区交通造成较大影响。 Ⅲ级:积雪深度3厘米以下,城区主要道路通行缓慢,部分道路出现排队等候通行现象,对城区交通造成一定影响。 连续发生降雪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事件等级。 2.预案对清冰除雪时限要求 根据雪情、冰情适当安排清扫。白天降雪时,各有关专业融雪作业队伍要密切关注道路积雪或结冰情况,出现积雪及时组织融雪,在雪停后2小时内或在当日16:30前完成融雪剂播撒任务; 夜间降雪时,各专业融雪作业队伍要在6: 30前完成融雪剂播撒任务,并同时组织实施清扫工作;连续降雪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清扫措施。驻城区单位门前“五包”清雪铲冰工作参照专业队伍的工作时间要求执行。 Ⅰ级: 城区主干道,1日内清除,2日内运出;次干道,2日内清除,3日内运出;沿街单位、店铺门前,1日内清除,2日内运出;村居、社区、小区物业以及小街小巷,2日内清除,3日内运出。 Ⅱ级:城区主干道,1日内清除,2日内运出;次干道、小街小巷、沿街单位及商铺门前和村居委、居民小区,2日内清除,3日内运出。 Ⅲ级:各道路、街巷、沿街单位及商铺门前和村居委、居民小区,1日内清除,2日内运出。 3.预案对清雪铲冰标准要求 城区主干道、广场、沿街单位及商铺门前做到即下即扫、随降随清。 城区主次干道车行道应做到“露地面、见道线、路边清、隔离带净”的标准,人行道和广场应达到路面无冰雪的标准。 沿街单位、企业、村居(社区)委和小区周边范围内达到见地面、不留积雪堆的标准。 清出的积雪要在规定时间内清运干净,倾卸到指定地点,尚未清运出的冰雪可临时堆放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禁止在行车道、公交站点、绿地等处堆放。 清雪铲冰作业使用融雪剂时,应按照“合理控制、科学使用”的原则,不得使用对道路、绿化苗木等有破坏作用和污染环境的融雪剂,使用范围控制在主次干道的车行道。混有融雪剂的冰雪不得清扫堆放在绿化区内。 解读单位: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咨询电话:0539-3221406 咨询地址:沂南县朝阳路11号 相关文章: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南县城区清雪铲冰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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