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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fb/2022-0000226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1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2018-11-02 16:00:50
标  题 文字解读:《沂南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

文字解读:沂南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有关说明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自治管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物业的管理、使用、维护、服务及监督评价等活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以下简称“物业主管部门”)

四、主要内容

(一)新建物业与前期物业管理

(二)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三)物业的使用与业主自治管理

(四)物业服务企业

(五)物业服务

(六)物业的维护

(七)社区物业管理与旧住宅区物业管理

(八)法律责任

五、执行标准

本办法自2015年11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1月1日。由县住建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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