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yj1/2023-0000066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3-04-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文字解读:《沂南县“道路安通光明行”工程实施方案》 |
文字解读:《沂南县“道路安通光明行”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升城乡交通服务均等化水平,满足群众夜间安全出行诉求,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安全的路域环境,县交通运输局制定了《沂南县“道路安通光明行”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重要指示,接续推进交通脱贫攻坚,提升城乡交通服务均等化水平,满足群众夜间安全出行诉求,减少夜间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安全的路域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制定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组织协调各部门推进工作,对实施路段进行统一规划,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中心、各乡镇(街道)分别按职责范围牵头组织实施“道路安通光明行”工程。二是坚持服务群众的原则。通过实施“道路安通光明行”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和路域环境,保障群众夜间安全出行。三是坚持经济实用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实用与美观相结合,新安装与旧利用相结合,力求少投入、出效果。四是坚持节能环保的原则。新安装路段全部采用太阳能路灯,有效节约能源,控制污染。五是坚持资源共享的原则。路灯安装后,可与商业广告、公益广告、5G信号设施、天网工程、110报警定位、交警视频监控设施等实现资源共享。 三、《方案》的主要框架:《方案》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明确了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分级实施、服务群众、经济适用、节能环保、资源共享”的原则,以提升道路亮化设施水平和保障群众安全出行为工作总体目标;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由两个部分组成,分别是重点线路、主要乡村道路的道路亮化任务和乡镇亮化工程奖补标准;第三部分为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对道路亮化工作的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方案》重点说明的问题。一是明确实施范围和投资主体。县“道路安通光明行”工程实施范围为全县国省道、县道及乡镇主要道路。国省道、县道亮化工程约480.4公里亮化工程,需安装路灯约17451盏,投资约8200万元。国省道和县道由县财政出资建设,各乡镇(街道)自主选取主要乡村道路实施“道路安通光明行”工程,县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奖补标准上限为每个乡镇200万元,全县“道路安通光明行”工程县财政总投资约为11200万元。 二是规范操作,打造精品。工程严格按照审定的设计方案和国家有关规范组织实施,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有资质有实力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三是集中控制,长效管理。所有新安装太阳能路灯采用光控工作方式控制器启动灯点亮,具备多段时间控制及调光功能,必须保持亮灯率和使用效果。工程质保期内的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质保期后使用控制和管理维护实行分级管理,由相关责任单位和各乡镇负责。 解读单位:沂南县交通运输局 咨询电话:0539-3221215 咨询地址:沂南县花山路63号 相关文章: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南县“道路安通光明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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