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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lj1/2025-0000002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 沂南县公路中心 发布日期 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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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文字解读:《日兰高速公路改扩建沂南段农村村民住宅征拆补偿方案》

文字解读:《日兰高速公路改扩建沂南段农村村民住宅征拆补偿方案》


一、政策背景

日兰高速(高速编号G1511)是G15沈海高速7条联络线之一,也是山东省“九纵五横一环七射多连”高速网规划中的“横五”线,2000年建成通车。其现状为路基宽26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连通长深高速、京沪高速两条国家高速主干线,承担过境交通主通道功能。近年来,该路段日均车流量达6万辆,四车道难以满足通行需求,拥堵频发。

为提高通行效率,启动“四改八”改扩建工程。项目起点为长深高速大庄枢纽,终点位于日兰高速与京沪高速交叉的竹园枢纽以西2.5公里处,全长38.161公里,其中沂南县境内长28.62公里,途经大庄、砖埠、青驼三个乡镇。改造后,路基宽达42米,双向八车道,设计时速将提至120公里/小时,这将进一步加强国家交通运输主通道联系,助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优化国家及山东省高速网结构,提升公路通行能力。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和《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等文件制定。

三、出台目的

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切身利益,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与诉求,恪守统一的征拆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准则,以高标准推进并完成征拆工作。

四、重要举措

一是统一征拆标准,住宅补偿标准上调。日兰高速改扩建项目与正在建设过程中的董梁高速项目统一征拆标准。相较于前期高速公路采用的《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现行《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中房屋类补偿金额上调10%-20%,与临沂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全省经济地位相匹配。

二是落实“一户一宅”政策,保障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住宅,但实际中存在通过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本村村民合法买卖多出的房屋、与父母分户后新建房屋等合法情形。日兰高速改扩建沂南段征拆中,对“一户一宅”以外的“一户多宅、原户主已去世的一户一宅”等合法情况均予以保障。对自愿退出宅基地或自行选择安置的,除补助15000元外,原主房补偿也有一定幅度提升。

例如:假设张大爷家房屋在征迁范围内,被征收房屋主房面积为100㎡,经评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评估价值为15万元,第一时间完成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和腾空房屋并经验收合格。

1.如果采取货币化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1.2万,原主房面积补助12万元(100*1200=120000元,最高按100㎡计算),搬家补助费0.8万元,自愿退出宅基地协议的补助或自行选择安置的补助1.5万元,签约奖励1.1万元(签约奖5000元,签约提前奖6000元),腾空房屋奖励1.1万元(腾空奖5000元,腾空提前奖6000元)。

张大爷可获得补偿总额=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评估价值+临时安置补助费+原主房面积补助+搬家补助费+自愿退出宅基地协议的补助或自行选择安置的补助+签约奖励+腾空房屋奖励=15+1.2+12+0.8+1.5+1.1+1.1=32.7,张大爷选择货币化补偿,可获得补偿总额为32.7万元。

2.如果采取重新安排宅地基建房,临时安置补助费1.2万元(500*24=12000元),原主房面积补偿8.55万元(90*950=85500元,最高按90㎡计算),搬家补助费0.8万元,签约奖励1.1万元(签约奖5000元,签约提前奖6000元),腾空房屋奖励1.1万元(腾空奖5000元,腾空提前奖6000元)。

张大爷可获得补偿总额=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评估价值+临时安置补助费+原主房面积补助+搬家补助费+签约奖励+腾空房屋奖励=15+1.2+8.55+0.8+1.1+1.1=27.75,张大爷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可获得补偿总额为27.75万元。

三是政府统筹,多方协作推进拆迁工作。日兰高速公路改扩建沂南段农村村民住宅征拆工作由县政府负责,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统筹协调推进,乡镇协助勘界放线组、清点评估组、征地拆迁第三方审核组具体实施。同时,在拆迁过程中,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协调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与上级文件异同点

(一)相同点

《日兰高速公路改扩建沂南段农村村民住宅征拆补偿方案》与《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政策依据与核心原则一致,两者均以《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为基础,均以保障征地过程中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导向,补偿内容均包含农村住宅相关的地上附着物。《日兰高速公路改扩建沂南段农村村民住宅征拆补偿方案》则依据上级标准,保障日兰高速改扩建沿线村民的住房财产权益。

(二)不同点

1.适用范围与定位不同。《日兰高速公路改扩建沂南段农村村民住宅征拆补偿方案》是特定项目专项方案,仅适用于日兰高速公路改扩建沂南段沿线大庄、砖埠、青驼3个镇征拆范围内的农村村民住宅。而《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区域性通用标准,适用于全域集体土地征收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覆盖范围更广,并非针对特定项目。

2.补偿对象与范围不同。前者补偿对象仅聚焦“农村村民住宅”及与住宅征拆直接相关的权益,补偿范围围绕住宅地上附着物,以及因住宅征收产生的搬迁、临时安置相关成本;后者补偿对象涵盖不仅包括农村村民住宅,同时包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等青苗,补偿范围更全面。

3.补偿方式和补偿逻辑不同。前者针对农村村民住宅征拆,明确提供“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和“货币化补偿”两种安置补偿方式,村民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并设置了多项专项补贴与奖励,额外覆盖居住过渡(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便利(搬家补助费)等与居住权益相关的衍生成本,注重解决村民搬迁后的居住与生活便利问题。后者仅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具体补偿标准,不涉及“重新安排宅基地”这类安置方式,仅聚焦于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价值补偿,无专项补贴与奖励。

六、适用范围

日兰高速公路改扩建沂南段涉及沂南县青驼镇新磨石沟村(小磨石沟村、大磨石沟村)、石义庄村(石门村、仁义庄村)、徐公店村、河疃村(刘家河疃村、卢家河疃村、邢家河疃村)、赵左庄村(左庄子村)、凤凰岭村(高庄子村、高家岭村)、双冶村(东冶村、西冶村)、高里村(自义庄村、饮马沟村)、冯楼村(沟西村、凤鸣口村、上冯家楼子村)、大冯家楼子村;砖埠镇岳阳村(西岳庄村、东岳庄村)、砖埠村(幞头山湖村、砖埠村、向阳村)、阳都村(任家庄村)、诸葛村(孙家黄疃村、季家庄村);大庄镇官庄村(坊前村、朱家井子村、庙官庄村)、杨坡村(靳家管泉村、张家管泉村、卢家管泉村)、阳光村(西太阳村、东太阳村)、高阜村(坊南村)、双泉村(曹阜庄村、南双泉村)、幸福村(前宋家官庄村、王家官庄村)共3个乡镇20个行政村40个自然村。

解读单位:沂南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咨询电话:0539-3232723

咨询地址:沂南县振兴路42号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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