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fb/2019-0000039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05-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解读:《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南县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南县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临办发〔2018〕24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十调实施意见》(临发〔2018〕19号),沂南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南县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我省国资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2014年6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鲁发〔2014〕13号),明确提出"省国资监管机构对省直部门目前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事业单位投资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依法实施统一监管"。 2018年6月1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临沂市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8〕9号)。为切实推进我县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制定了《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南县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方案》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全县国资国企改革,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目标任务 市委、市政府要求,2019年10月底之前,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部纳入统一监管体系,我县要在2019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任务。 四、《方案》主要内容 一是基本原则。本方案的实施原则是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集中整合、优化配置,积极稳妥、有序实施,依法操作、公开透明。 二是实施范围及监管方式。本方案提出的统一监管方案实施范围是国资监管机构尚未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符合条件的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根据企业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 三是工作步骤。按照进行安排部署、开展尽职调查、制定实施计划、推进改革重组等步骤实施。 四是工作要求。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平稳推进、促进企业发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并明确了县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按照本方案实施统一监管。 相关文章: 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南县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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