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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gzfj/2020-0000208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0-07-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沂南县智慧停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沂南县智慧停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我县建设智慧停车的政策背景

1、我县停车现状

(1)截至2019年底,我县机动车保有量达20余万辆,每年以1万辆的速度递增,居全市各县区前列。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越来越成为民生诉求的热点。去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城建成区停车现状通过微信公众号和纸质方式进行了不完全的调研和问卷调查848人。其中赞成通过收费杠杆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居民占95.7%、不赞成4.3%。

目前县城前期已施划1万余个的停车泊位中,部分泊位位置不合理,例如直接画在人行道导致人行流线不连续,或交叉口转弯缘石线以上阻挡交叉口视距,还有违停侵占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相邻空间、僵尸车长期占用路内泊位、中心核心区无停车场、医院及超市停车泊位信息未共享导致未充分利用、单车道过宽非机动车道过窄、学校周边停车混乱等造成停车与通行路权相互影响,降低交通使用者的出行安全性、空间独立性,使得空间品质恶化。

2、智慧停车的好处:(1)建设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对政府来说,能够全面掌握停车资源,为社会提供停车诱导服务,杜绝“僵尸车”长期占位停放,提高车位周转使用率,满足市民合理停车需求,营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达到人、车、城和谐统一,决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收费;(2)对市民来说,可以更加便捷地选择停车场地,减少四处寻找停车泊位的麻烦;(3)对市场投资主体来说,可以利用停车数据更加精准地确定投资方向和规模,拓展投资业务,可以说我县建设智慧停车势在必行。

二、建设智慧停车的决策依据

《关于印发城市规划管理相关控制标准的通知》(沂政发〔2016〕16号)

三、建设智慧停车的出台目的

立足我县城镇交通发展战略,以规范交通秩序、方便城镇居民出行为目的,建设我县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启动智能停车收费,通过智慧化停车管理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和停车治理水平,有效解决我县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有序实现有偿停车、规范停车、高效停车。

四、建设智慧停车的重要举措

(一)配套措施

1.建设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共享各类停车资源,多措并举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供给。建设智能诱导、智能管理、智能收费、智能分析的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形成市、县、乡停车“一张网”,对接市大数据中心,结合“容沂办市民云APP”开发我县“智慧沂南APP”(智慧停车等功能),为广大居民提供停车泊位实时查询、在线预订、导航服务、监督管理、汽车后市场增值等智能化服务。

2.全面启动全域全时停车收费管理。因地制宜采取高位视频、道闸或地磁等设备提升泊位智能化水平,按照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路沿石以下高于路沿石以上、中心核心区域高于外围区域、交通拥堵严重区域高于普通区域原则,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发挥车位最大效能。

3.同步设置护栏、墩等“物理隔离”设施,同步提供共享单车等多元化出行方式,促进人、车各行其道,达到人、车、城和谐统一,满足居民“绿色”出行个性化需求,逐步实现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内部道路公共化。

(二)具体措施

1.规划引领,科学修编。县城乡规划中心出具城区停车管理整体规划实施意见,全面完善、优化选址方案;强化专项规划审核,根据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规划管理相关控制标准的通知》(沂政发〔2016〕16号)有关规定,严格规划审批、配建停车场标准,确保新建居住小区、商业开发与公共建筑等按规定配建足够停车位,并按一定比例同步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强化专项规划实施,按照规划用地预留、公共用地复合利用、自有土地挖潜使用原则,加强停车设施用地保障,优先将小规模的城镇边角、零星空闲地用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充分发掘城镇地上和地下空间资源,加快县医院立体停车楼建设,有效利用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设施,提升土地复合利用率。

2.摸清停车资源。成立沂南县智慧停车建设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停车办”)设在县综合执法局。县停车办牵头,县综合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及招投标确定的投资运营公司等单位参与,摸清辖区道路停车泊位、路外公共停车场、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各类停车设施分布以及使用情况,督促停车场所有人、经营人按照《沂南县停车泊位信息联网技术标准》要求,改造和建设个人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并限期接入我县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立全县停车资源数据库,打破“信息孤岛”,发挥数据的管理和经济功能,逐步建立服务公众的城镇停车信息全景图。

3.增设停车泊位

(1)统一施划公共停车位

城区道路停车位施划工作由县停车办牵头,组织县综合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县住房保障中心、界湖街道等单位进行会商,出具会商意见,县综合执法局按照城镇道路停车泊位设置的有关规定审定后,由招投标确定的投资运营公司统一施划。施划要打通人行道和骑行道,推进分道分行,优先保证两轮车停放,支持发展绿色出行方式。施划停车位的改撤、新增、削减、调整及定期的翻新维保,原则至少半年一次联合小调整与修补,一年一次联合大调整与修补,适应沂南县停车实际发展与变化,保证停车位施划与使用安全、科学、合理。加强停车引导与执法查处,确保各类车辆按向位停放整齐。

在文化路东段、府右街等有需求、条件允许区域,适度设置路内限时停车泊位、夜间停车泊位;招投标确定的投资运营公司本着和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可根据第三方评估的结果回购广兴物业公司在人民路中段建设的停车场设施。

(2)加大立体式停车场、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的建设

城区公共停车场由县城发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筹资建设,建成后通过支付租金方式,租赁给招投标确定的投资运营公司运营。完善原劳动局停车场,加快改建人民路老党校南侧立体停车场,规划建设妇幼保健南院地下停车场、老一中操场地下停车场。根据市场规律适当调整停车收费额度,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县医院立体停车楼等立体停车设施,充分利用空间资源解决重点区域停车难问题。

(3)排查现有空地规划建设公共临时停车场

在与城乡规划无重大冲突且不影响近期规划实施的前提下,对符合建设条件且未纳入开发建设规划的待建土地、空闲地块,由县停车办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审定,加快建设银杏路建行老家属院前闲置公园停车场、环卫处西侧老饲料公司停车场、正阳路与文化路交汇东北角空闲地块停车场、人民路与温泉路交汇西北角绿荫停车场,并同步建设临时公共充电站。

(4)多元合作,增加个人停车设施

鼓励社会力量利用手中闲置土地,建设原卧龙宾馆临时停车场、丹阳路与澳柯玛大道西北角闲置地块停车场、芙蓉路与历山路交汇处东南角老十二队闲置院落停车场等临时停车设施,此类停车设施可与我县实施的智慧停车同步对市民有偿开放。县综合执法局对这类停车资源进行规范和引导,加强对经营性停车设施的日常监管,制定停车经营管理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推行专业化经营,维护停车设施使用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4.添置“城市家具”,为低碳、环保、安全“绿色”骑行创造条件。由招投标确定的投资运营公司或县交警大队在人流多、空间大的教体局路口、华苑大酒店、县医院北路口等十字路口设置“汉式遮阳棚”,为居民骑行创造舒适环境,让“车的城”逐步回归“人的城”。

5.试点“共享”停车

针对节假日、白天住宅小区和夜间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停车位部分闲置的情况,由县停车办牵头,县综合执法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交警大队、县发改局、界湖街道以及招投标确定的投资运营公司等相关单位配合,强化政策引导和经济杠杆作用,引导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实施空闲车位有偿对外开放,实现错时共享停车资源,落实停车共享责任,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

县停车办负责组织学校、防疫站等机关事业单位将可开放的院落等停车资源,通过智慧停车系统即时完成身份登记、出入记时、限时离场等管控措施下的对外开放,门前设立统一样式的对外开放公示牌,明确开放区域、时间等事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车辆停放要让位于民。县卫健局牵头协调医院周边停车资源,解决医院职工停车问题,将医院停车位优先提供给就医群众,多角度解决就医群众停车难问题。县政府部门、银行、学校等重点区域停车,可利用周边社区空闲停车位通过有偿共享方式解决办事群众与职工停车难题。县综合执法局会同县住房保障中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沂南县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依托智慧停车系统,完善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完成共享停车试点的对外开放。

6.逐步实现小区内道路与主干道互联互通。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逐步打开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如县医院家属院新开西口)内部道路公共化,实现主干道路“动脉血管”与小区“毛细血管”互联互通,减轻主要路口的“点位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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