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登记程序
综合受理—收费、缮证发证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及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其他登记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原件);
4、其他必要材料。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依据
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不动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