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登记程序
综合受理—收费、缮证发证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原件);
3、权属调查材料(原件);
4、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原件);
5、其他必要材料。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依据
登记费:550元/件。
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的,自第二本证书起收取工本费。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不动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