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文字】《沂南县取土场用地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17    来源:沂南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点击数:

县政府网站: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毛俊勋同志做客在线访谈。毛局长,欢迎您!

毛俊勋:主持人好,大家好!很高兴能通过在线访谈这个平台和大家沟通交流。借此机会,首先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县政府网站:好的,感谢毛局长。近期,我县多个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包括临临高速、双堠水库、沂沭河培堤工程等。董梁高速、日兰高速扩建、京沪高铁等项目也将陆续开工。这些项目涉及范围广、用地需求量大,不可避免的需要办理部分取土场用地,来更好的配套这些项目的建设,请毛局长为我们介绍一下办理取土场用地手续的相关政策情况。

毛俊勋:好的。取土场用地是指为满足沂南县域内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民生项目或县级以上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按程序审批后设置的临时取土场。取土场用地需要遵循“按需批复,按设计取土”的原则和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县政府网站:毛局长,取土场用地手续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毛俊勋:《沂南县取土场用地管理实施办法》(沂政办发〔2022〕19号)明确审批权限,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临时用地审批,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不得下放临时用地审批权或者委托相关部门行使审批权。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把“用地关”、乡镇政府(街道办)把“所有人权益关”。

取土场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服务于建设周期较长的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取土场用地,期限最长不超过四年。

县政府网站:毛局长,取土场用地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毛俊勋:取土场用地申请人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临时用地申请书;2、临时使用土地合同;3、设置取土场依据文件(建设项目审批文件或取土场用地申请委托书);4、土地权属材料;5、土地利用现状照片;6、土地复垦方案及报告表;7、临时用地审核表;8、相关部门意见材料(使用林地或在公路、水利等两侧控制范围内土地的,提供相关部门意见);9、勘测定界图(加盖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人公章)及其电子坐标数据;10、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影像图。

县政府网站:毛局长,刚才听您这么一说,我们对取土场用地手续办理,需要提报的材料有了一个详细的了解,用地申请人提出申请后,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还需要做哪些工作?

毛局长: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接到取土场用地申请后,及时进行实地踏勘,了解拟用地规划性质、土地现状等情况,并出具现场踏勘意见。二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踏勘通过后,取土场用地申请人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提报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时应重点审查申请人与所有权人签订的《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是否符合政策、补偿是否到位;《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应包括取土场用地地类和面积、土地用途、恢复标准、补偿费用、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三是乡镇政府(街道办)审查通过后,提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重点为取土场用地是否符合条件、申请文件及图件是否齐全、界址是否清楚、现状分类面积是否准确、土地复垦方案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

县政府网站:大家都知道,取土场作为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到期后,需要及时复垦。毛局长,您能介绍一下我们有什么措施能确保取土场到期后复垦到位?

毛俊勋:好的。一是通过取土场用地申请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银行共同签订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土地复垦费用实行专门账户管理,取土场到期、复垦到位后,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将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退还给取土场用地使用人;二是取土场用地期满拒不交还土地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逾期仍未交还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拒不及时复垦或者复垦后验收不合格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代为组织复垦,土地复垦费用从其缴纳的土地复垦费中支取,不足部分由取土场用地使用人补充缴纳。

县政府网站:毛局长,取土场批复后,我们对取土场使用上有哪些要求和监管措施?

毛俊勋:在取土场的批后监管上,对用地申请人、监管部门、处罚措施进行了明确:1、在取土场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使用人应在用地现场显要位置对用地批准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外界监督;2、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取土场用地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要将取土场用地纳入日常巡查,防止私改用途、超界使用等;3、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取土场用地使用人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涉嫌刑事的,移交县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县政府网站:毛局长,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此次采访,衷心祝愿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越来越好!

毛俊勋:谢谢主持人,再次感谢社会各界朋友对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下载Word】 【下载PDF】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