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文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4-08-26    来源:沂南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点击数:

答: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按占用面积处土地复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行政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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