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进行了《办法》的前期起草工作,期间征求了县财政、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等10个部门、单位的修改意见;县司法局对文件制定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同时,通过县政府网站和书面形式公开征求群众、相关企业意见建议。共收到修改意见建议10条,采纳9条,主要涉及工程占用绿地审批、绿线规划和范围确定、部门责任划分等方面。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部门网站
各省市自治区政府网站
省内各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内网站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