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目前地方统计数据一般由地方统计机构负责发布,国家统计局为方便用户使用,也提供部分地方统计数据获取渠道。
1.从地方统计机构获取的主要渠道
地方统计机构的官方网站是获取地方统计数据的主要渠道。其中,省级统计机构网站可以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相关栏目查询到,并可按时间顺序或专题查询已发布的本省和所辖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的月度、季度和年度主要指标数据。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统计机构网站可以通过省级网站获取,一般可查询到本级和所辖区县的月度、季度和年度主要指标数据。
地方统计机构编辑出版的统计年鉴是获取地方统计数据的另一个重要渠道。多年来,省级和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统计机构参考《中国统计年鉴》的内容和体例出版当地统计年鉴,发布主要年度数据。
此外,省级统计机构还通过举办季度或年度新闻发布会发布当地主要统计数据;省级统计机构与部分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统计机构开设了微信微博或客户端等平台发布统计数据;部分地区开发了统计数据库,按期发布或提供当地进度或年度统计数据;一些地方统计机构通过官方网站公布了咨询电话,接受公众的数据咨询。
2.从国家统计局获取的主要渠道
为便于公众获取地区统计数据,国家统计局通过数据发布库、统计出版物等提供省一级的经济社会主要指标数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发布库专门设有“地区数据”栏目,提供了31个地区的月度、季度和年度各专业主要指标。国家统计局各类统计出版物也提供地方年度统计数据。例如,《中国统计年鉴》和各类专业统计年鉴均收录相关领域省一级的分地区数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县域统计年鉴(县市卷)》则分别收录各城市和各县(市)的社会经济主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