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j1/2022-0000279 | 公开目录 | 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2-12-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专家解读:山东福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杜春峰解读《沂南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
山东福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杜春峰解读《沂南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近日,沂南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沂南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划分方案》),着力改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提供相关依据与环境目标。《划分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保主管部门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文件精神,从城市土地利用现状及总体规划出发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并充分征求沂南县各部门对区划结果的意见,明确了沂南县城市区域噪声区域类型,是各政府部门为改善和提高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的管理目标和要求,具有指导性意义,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贯彻国家噪声污染防治要求,改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近年来,随着沂南县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工商业、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环境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为改善城市和乡村的声环境质量,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本《划分方案》的颁布,严格贯彻国家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举措,提高了沂南县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水平,强化了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改善了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建设安静、舒适、和谐的城市居住环境。 二、对接《沂南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明确噪声防治的目标任务。本《划分方案》与《沂南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的近期和远期规划的发展想户融合,明确提出了近期和远期规划进程中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思路目标、路径任务和保障措施。到规划远期,沂南县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噪声污染排放全面达标,居民噪声污染投诉、信访和纠纷事件大幅度减少;声环境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明显提高,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为各部门实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开拓了思路。 三、统筹污染与防治、统一与分工的双联动机制,实现人民健康和环境经济发展的共赢。加强沂南县交通、施工、社会生活、工业生产的噪声污染防治,本《划分方案》坚持污染与防治相结合,促进沂南县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坚持促进噪声达标排放和减少扰民纠纷相结合,健全沂南县环境噪声管理制度和政策实施;坚持统一监管与部门分工相结合,形成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分工联动的工作机制。 本《划分方案》对沂南县城市区域划定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从而对噪声源产生的噪声能够进行很好的控制管理;实施合适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对改善和提高沂南县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解读单位、解读人:山东福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杜春峰 咨询电话:0539-3221502 咨询地址:沂南县朝阳路朝阳新城82-2号沂南县朝阳路朝阳新城82-2号沂南县朝阳路朝阳新城82-2号 相关文章: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南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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