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yj1/2023-0000068 | 公开目录 | 媒体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3-04-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媒体解读:“道路安通光明行”为城乡出行护航 |
媒体解读:“道路安通光明行”为城乡出行护航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重要指示,持续推进交通脱贫攻坚,提升城乡交通服务均等化水平,满足群众夜间安全出行诉求,减少夜间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安全的路域环境,近日沂南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沂南县“道路安通光明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23〕6号),拟在全县实施重点民生实事“道路安通光明行”工程。 《方案》依据“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分级实施、服务群众、经济适用、节能环保、资源共享”的原则,以提升道路亮化设施水平和提高群众安全出行为重点,实现全县国省道、县道亮化全覆盖,以“以奖代补”形式鼓励各乡镇对辖区内主要乡村道路实施“道路安通光明行”工程。 根据《方案》要求,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全县亮化工程。其中,国省道、县道亮化工程约480.4公里亮化工程,需安装路灯约17451盏,投资约8200万元。国省道和县道由县财政出资建设,各乡镇(街道)自主选取主要乡村道路实施“道路安通光明行”工程,县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奖补标准上限为每个乡镇200万元,全县“道路安通光明行”工程县财政总投资约为11200万元。 通过实施“道路安通光明行”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和路域环境,保障群众夜间安全出行。(来源:琅琊网) 相关文章: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南县“道路安通光明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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