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西村社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示期已满(9月3日-10月3日)。公示期内,共收到书面反馈意见2份4条,针对收集的意见、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方案修改完善部分
产权调换房屋补贴需进一步明确1条。对“补偿标准”中“产权调换房屋补贴90000元”。修改为“按时签订协议腾空房屋的享受产权调换房屋补贴90000元”。
二、方案不予修改情况说明
(一)关于“按期签订协议和逾期扣减金额”问题1条。补偿方案第七条补偿标准中“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和腾空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扣减1000元,直至扣完为止。”,是指:住户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期签订协议和腾空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扣减1000元,直至扣完协议奖励10000元和腾空奖励10000元为止。这是一项激励政策,不存在按期签订协议和逾期扣减金额差距较大、奖罚不一致问题。
(二)关于安置区容积率问题1条。安置区规划设计前期征求了村两委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规划进行相应修改后,经过了全体党员、居民代表会议一致通过确定,安置区规划设计容积率为1.94,绿地率35%,建筑密度18.6%。
(三)关于整排(片)奖励问题1条。方案中“每排(片)所有住户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奖励5000元”条款为激励政策,每排(片)所有住户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的享受5000元奖励,否则,不享受。不存在扣罚被征收人补偿款的情况。
特此公告。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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