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县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矿业权市场,调处探矿权和采矿权权属纠纷;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对县域内地质勘查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全县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开采、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