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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推广科

负责拟订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以及旅游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开拓旅游市场,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大型旅游营销、重大旅游节庆和会展旅游活动。协调推动旅游包机及国际航线相关业务。推进区域旅游合作。承担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政务新媒体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拟订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以及旅游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开拓旅游市场,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大型旅游营销、重大旅游节庆和会展旅游活动。协调推动旅游包机及国际航线相关业务。推进区域旅游合作。承担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政务新媒体管理维护工作。

    拟订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以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参与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有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各类旅游交通的衔接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双招双引”工作;培育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承担文化和旅游对口支援工作;监测全县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统计、数据分析、节假日旅游统计预报及行业信息发布;承担县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 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乡村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发展旅游购物;协调相关部门整合利用涉农资源,指导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开发乡村休闲产品; 指导全县旅游特色镇村和乡村旅游点规划开发建设工作。

    协调、参与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承担文旅康养产业项目、精品旅游、乡村旅游、民宿创建评定与发展有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各类旅游交通设施建设的衔接工作。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建设管理和文旅融合发展。

    负责全县博物馆、纪念馆、村级历史文化展馆工作。管理全县可移动、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负责文物统计工作。指导、检查博物馆等文物安全工作,指导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建设工作。指导、管理文物、博物馆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和考古勘探、发掘项目。负责文物行业监管工作。承担诸葛亮文化理论研究、活态传承、教育普及、传播交流等工作。

    负责县委,县政府批转信访事项的督查工作,协调开展联合督查活动;综合分析督查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情况;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开展信访督查工作;负责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信访事项的查办或者协调处理;负责进京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事项督查,协调等工作;承担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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