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政府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县食品相关产品、商品、工业品等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县生产、流通、餐饮领域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县农产品质量及相关的农业投入品、农业环境、农业资源的质量检测工作。开展质量数据分析与预警工作,为政府制定质量政策、开展质量管理、化解质量风险提供技术支持。
(二)接受上级委托和受有关部门、社会组织、法人和公民委托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受有关部门委托开展质量案件、计量案件有关的检验、检测、检定、测试工作,为执法、仲裁、鉴定等提供参数和依据。
(三)负责全县计量检定技术工作。负责研究、建立、维护全县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承担县级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承担量值传递溯源工作。承担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和测试工作。
(四)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检验检测业务咨询、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工作,协助解决检验检测技术难题。
(五)开展检测方法、检测设备和有关产品标准的科学研究及推广应用工作。开展食品、农产品、工业品等新标准、新技术的推广工作。为全县区域性、突发性事件处置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
(六)发挥山东省果蔬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作用,承担全省政府监督抽检及社会委托检验任务,承担营养品质指标检测分析及品牌推广宣传等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