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者组织起草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县委以及县委部门、外县政府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等来文来电。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同志讲话以及其他综合性文稿,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县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五)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审批。
(六)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七)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调度掌握全县工作情况,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八)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九)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重要信息和政务舆情。履行县政府新闻发言人职责。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建设、运行、管理、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热线,指导全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以及内网的应用管理,监督指导全县政府网站建设。
(十四)承担口岸建设管理、通关便利化、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
(十五)承担全县外事工作,负责县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履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对全县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负责全县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交易场所开展权益类交易或者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民间融资机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具有金融属性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十七)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大数据相关技术标准,拟定全县大数据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实施大数据战略,拟定全县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负责统筹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全县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职责。负责全县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配合县委办公室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的统筹规划、系统建设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政府网站内容建设。
(十八)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工作。拟订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标准,指导全县事务管理工作。承担县直机关国有资产和有关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负责县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县直机关公有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县级机关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及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公务用车的统一编制、标准、购置经费、采购配备、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健全完善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县级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负责拟订县级干部住房有关的服务保障制度、标准。负责制定完善县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负责编制县直机关房地产、公务用车、后勤服务管理有关经费预算,并管理相关预算资金。
(十九)负责本系统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工作,及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加强应急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
(二十)统一领导和管理县信访局。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改善社会服务,激励创业创新,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大履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力度。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口岸运行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强化大通关统筹协调职能,推动实现口岸管理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构筑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可预期、公开透明的口岸通关环境。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财政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府办公室按照规定承担县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接受县财政局指导和监督。负责县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县级干部住房、县直机关公有住房、其他公有房产以及有关国有土地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县直机关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公房公车一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运维工作,实现与财政等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直机关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工作。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做好县级公房公车一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运维工作,承担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相关信息数据的维护工作。
2.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3.关于信息化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和重大措施,指导、检查、推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信息化工作,协调解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信息安全整体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负责规划指导全县大数据工作,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政用、民用、商用大数据融合发展,负责全县大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4.关于电子政务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协调工作,指导全县电子政务建设,统筹协调政务网络管理。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负责监督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研究提出全县电子政务发展规划,配合县委办公室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的统筹规划、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工作。
5.关于信息产业方面的职责分工。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负责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6.关于政务服务平台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提出政务服务平台功能需求,承担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业务标准制定、运行监管、评估考核工作,推进平台应用,负责县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工作。县
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负责县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