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组织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